第四节 城乡建设
第四节 城乡建设
80年代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强了城市建设,县城新修了三条柏油路,总面积79 292平方米。兴建街头雕塑小品 52处,安装路灯500盏。全县整修主次干道113公里。156个村屯道路实现砂石化。县城集中供热管道7.5公里,供热面积 40万平方米。万金山烈士陵园、马鞍山公园、幸福游乐园已初具规模。
城乡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1989年,城镇居民住宅面积 119.8万平方米。其中私人房产面积已由1980年的人均7.36平方米增加到人均19.32平方米。
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废水和废气处理分别达到22%和48%。经过连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