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人口
第四编 人口
据考古资料证明,早在6000年前,佳木斯一带已有人类活动。据光绪《三姓志》载,清初,由汤旺河口顺流而下百余里,玛那哈地方(今佳木斯糖厂厂区内),系赫哲嘎山达阿勒珠带领百余户居住;胡尔哈河(今牡丹江)正东倭和地方(今佳木斯市西郊大来乡山音村),系赫哲舒穆鲁氏人居住。
佳木斯建镇后,人口迅速增加。据 《满蒙全书》记载,光绪末年,佳木斯人口已有1 316人,其中男850人,女 466人。到清宣统二年(1910年),发展到3 534人,其中男 2 482人,女1052人。镇内民人(汉族)正户88户,而附户(迁入户)达243户,占总户数的 73.4%。到1925年,本籍住户1 082户,占69.14%;客籍住户483户,占30.86%。本籍人口6 136人,占67.34%;客籍人口2 976人,占32.66%。
东北沦陷时期,佳木斯市成为伪三江省会和桦川县公署所在地,净迁入人口大量增多。1936—1942年,总人口净增78 087人,平均每年增加13 015人。1943年以后,日伪政权抽调大批军力、劳力,支撑其侵略战争,佳木斯人口又骤然下降,两年间净减3万余人。1945年8月,全市共有82 599人。
日本占领时期,日本人逐渐增多,最多时达22 630人,占总人口的21%。1945年8月9日日本投降后,减至700人。于1946年大多数遣返日本国。
解放战争期间,佳木斯成为后方基地,许多党政军领导机关、社会团体和工厂迁入市区,人口迅速增加。到1948年,全市共有 117 224人。新中国成立后,佳木斯的人口进入稳步增长阶段。1955年,总人口为21.1万,1960年上升为37.1万,1972年为40.1万,1980年为50.6万。1990年发展到65.9万,比1949年增长4.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