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年龄人口
第三章 劳动力人口
第一节 劳动年龄人口
根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共有 440 506人。其中16~59岁的男性人口为226 301人,16~54岁的女性人口为214 205人。占总人口的比重,1964年为46.57%,1982年增加到50.74%,1990年增加到66.77%。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高于人口增长速度。
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年轻化。1990年在男性劳动年龄人口中,20~49岁的有 171 822人,占75.93%,比1982年增加5.52个百分点。而50~59岁年龄组人口所占比重则由1982年的12.55%下降为12.O1%。女性劳动人口按年龄组比较,与男性大体相同。
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逐年减轻。1964年,每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的人口为 1.147人,1982年,每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的人口下降为0.607人,1990年下降为0.493人。特别是对少年儿童抚养比下降幅度较大,1982年降至0.525人,比1964年下降51.4%,1990 年降至 0.131人,比1982年下降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