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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计划生育

第五章 计划生育


  50年代后期佳木斯市开始提倡节制生育,60年代重点控制城镇人口,70年代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战略方针,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经过30多年的努力工作,人们的观念发生根本变化,实行计划生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1989年,育龄夫妇共118 195对,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达107 352对,综合节育率为 90.83%,新生婴儿10 005人,生育率为16.48‰。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1969年23.57‰下降到 11.62‰。1986年,佳木斯市被国务院授于计划生育先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