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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宣传教育



  在60年代,着重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讲清实行计划生育和社会经济发展及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活水平的关系,提倡“一个不少,二个正好,三个多了”,动员适龄青年晚婚、晚育和3个孩子以上的夫妇做绝育手术或人工流产。

  70年代是控制多胎时期。宣传贯彻“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四五年”,提倡“晚、稀、少”。广泛普及节育知识,大面积推广女性扎管、上环等技术措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战略转移,进入深入发展时期。宣传工作以“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为核心,重点进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基础知识、生命科学、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的系列化教育。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特别是抓住新年、春节、“世界五十亿人口日”、“亚洲三十亿人口日”、“中国十一亿人口日”以及纪念中共中央《给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等有利时机,利用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咨询服务、智力竞赛、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颇受群众欢迎。为使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市和各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编印各种宣传资料,制做大量宣传品,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1986年后,宣传重点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为主,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教育。1989年,在全国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现场会上,佳木斯市介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经验,受到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