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电
第三节 供电
电 源 1927年10月,商人徐景峰创办景增源电灯厂,首装31千瓦发电机一台,供镇街照明用电。到1929年机组总容量达141千瓦,配电线路5华里,立木电杆221根,额定灯50户、1 055盏,街灯 130盏。1936年,日伪统治者将机组迁至富锦,改由鹤岗兴山发电所供电。1937年,佳木斯发电所投产,到1949年总装机容量为2.25万千瓦。新中国成立后,城市经济迅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市区用电量日益增大。40年中发电厂先后 5次扩建,总装机容量已达49.3万千瓦,1989年发电量为17.3亿度,为50年代初的22倍。为解决电力供应不足,1955—1983年两次使用列车电站,5个企业兴建自备电站。其中佳木斯造纸厂1955年建自备电站装机容量为0.6万千瓦,后又扩建,装机4.2万千瓦。纺织印染厂1.5万千瓦,糖厂、化工厂各 0.6万千瓦,木材加工厂0.3万千瓦。5座电站总装机量为7.2万千瓦,1989年发电量为3.83亿度。
电 网 50年代以前仅有变电所 2座,输配线路25.3公里。50年代以后,随着市区电力工业的发展,电网不断得到改造,到1989年末市区内共有变电所8座,总容量43 万千伏安,为建国前的27.6倍。其中佳南和西格木 2座变电所,主干线与东北电网相连。市区共有输电线路18条,全长178.3公里。配电线路28条,总长322.5公里。配电变压器 406台,容量70.5兆伏安。输配线路总长度比新中国成立前增长19倍。
用电量 新中国成立后,市区用电量每年平均以12%的速度增长,到1981年市区年用电达2.5亿度,为1949年的 38倍。80年代以后,由于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工农业用电量大幅度增加,民用电器广泛应用,电力的供需矛盾突出,不得不拉闸限电。1989年供电量大负荷为17.5万千瓦(其中自备电站5.5万千瓦),市区全年实际供电量为5.9亿度,其中农林牧用电占0.76%,工业用电73.43%,城市居民用电占11.3%。市区人均年用电量为996.3度,平均负荷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5.6度,均比1981年增长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