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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八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46年,市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城市建设。1956年,市政府建设科改为城市建设局,以后陆续成立市政工程队、自来水公司、公共汽车公司、园林管理处。到1966年行政编制30人,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 600余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变动频繁。1968年9月,城建、房地局合并为城建公司。 1970年3月地市合并后,复与建工局、建材局合并,成立合江地区建设局。1973年地市分设后,恢复市城建局与房地产管理局。1977年成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至1989年归13管理的单位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建材局、环境保护局、市容环卫局、市建筑设计院、城乡建筑开发公司、房屋建筑开发公司、热力公司、市属建筑工程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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