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
第一章 建筑企业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
清末,佳木斯人口稀少,民房简陋,多为自建自用。民国初年,始有散包工和包工小股子承包施工。大而复杂的建筑物,本地无力承建,则至外埠请人施工。
1932年佳木斯沦陷后,日本侵略者为强化殖民统治,曾实施“佳木斯都邑建设规划”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第一家建筑企业玉记公司相应成立,主要承包民用房屋建筑。工人达 200人,多来自天津宝坻县,每年春来冬去。大陆公司、礼太公司亦相继成立。1937 年增加5家日本人经营的建筑企业,到1943年,市区的土建业发展到45家。
日伪统治时期,土建投资随着日伪的政治军事形势而变化。1934年投资仅1.8万元(伪币,下同)。1937年佳木斯设市,次年投资增至204.4万元。1940年投资高达1 526.5 万元,建筑面积为160 780平方米。1941年12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后,由于其财力、物力匮乏,土建投资急剧减少。1944年建筑预算仅为1万元,土建业也趋萧条。
1945年日本侵略者败退之际,大肆焚毁各类建筑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三江人民自治军到来时,城市已破乱不堪。1946年,中共中央东北局大批军政文化机关和大专院校迁到佳木斯,一时住房十分紧缺。市工会组织失业工人,修复被破坏房屋。继而由政府组织工人建立 3个建筑合作社,1947年发展到5家,其中建筑合作社4家,私营建筑公司 1家。1949年10月增至13家,其中公营(国营与合作社)5家,私营 8家。 施工任务均为修复被战争破坏的房屋,其间较大的修建工程有制粉厂、佳木斯纺织厂、贮木场以及省立医院宿舍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