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施工机具
第三节 施工机具
解放前,建筑施工全部由手工操作,施工上料靠人力挑、抬、扛。解放后,劳动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劳动工具不断革新。60年代,木工、混凝土工、力工、钢筋工、水暖工大部分实现机械化操作。70年代以后,高层建筑增多。市一建公司于1974年制成起重1.5吨、高达 20米的塔吊和起重1~3吨的“鹅头式吊”;1975年制成 2吨预应力电动涨拉机;1976年试制成功轻型塔吊、桥式吊、井字架、架杆机等。现已拥有各式起重机20台,运输汽车32台,混凝土搅拌机43台,砂浆搅拌机58台,卷扬机 74台,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达642台。施工上料、大件起重、垂直运输机械化已达到 100%,水平运输实现车子化。其他建筑施工单位也不断添置和更新设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到1989年,全市93家国营和集体施工企业共拥有机械设备 4 636台,机械设备总动力达到83 000千瓦,其中施工机械达54 417千瓦,人均动力装备为2.4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