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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援外建设

第五节 援外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佳木斯建筑系统曾4次派员出国执行援外建设和劳务出口任务。

  1960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接受援助蒙古的劳务任务。由市建筑工程公司和市房产建筑公司各派出4名技术工人,参加省组织的第一批援蒙队伍,于4月前往蒙古。1963年10月完成任务后回国。第二批派出6名技术工人,于1961年 2月前往蒙古,1964年7月回国。两批赴蒙人员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一方面参加施工,一方面为蒙古培训施工技术人才。

  1975年,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接受省建委下达的援助扎伊尔建设农具厂的任务,调派市建设局副局长孟宪春任援建技术组组长,工程师陆晏田为技术负责人,共32名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于1976年2月出国。工程建于扎伊尔首都金萨沙,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工具145万件。1976年11月24日正式动工,于1977年12月竣工,提前两个半月完成建设任务。

  1981年 5月,市第一、二建筑工程公司选派13名技术工人参加中国建筑公司承担日本承包的伊拉克贝吉炼油厂工程的劳务。于 7月随省统一组织出国。工种主要是木工、瓦工、抹灰工、架工。他们在施工中任务完成出色,其中3名被评为A级工人,受到奖励,并出席驻巴格达中国使馆经济参赞处的先进代表大会。木工组和6名工人被评为贝吉工地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1982年回国。

  1989年,市第二建筑公司与苏联滨海边区的阿尔季姆市和伊曼市签订劳务合同,承建二市的饲料加工厂装修工程的施工。施工面积近5万平方米,于1990年派出劳务人员100人,承担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