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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比1957年下降72%;农业总产值仅1 309万元,退回到建国初期水平,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失调。教科文事业方面,虽然学校、卫生院所、科研机构等一时骤增,但收效甚微。由于校舍和师资不足,城市小学二部率达55%,中学二部率亦达14%,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科研院所等也多有名无实,人财物损失浪费严重。在城市规模及劳动力配置上,失去控制。盲目扩展城市用地,大批农村人13盲目流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短缺、土地荒废、畜禽大批死亡。粮食、副食及13用工业品紧缺,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全面“跃进”规划所制定的一系列高指标,终成为一纸空文。

  1962年初开始全面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整顿,按照“先生产、后基建”的原则修订计划。计划重点转向农业和轻工业,强调按农、轻、重次序安排调整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同年 9月制定《佳木斯市1963年工农业生产主要指标》,提出以恢复和发展农业为出发点,进一步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工业方面积极发展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特别是中小农具的生产,以保证农业生产需要。其次要妥善安排好轻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增加13用品,安排好市场,适当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同时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13,紧缩基本建设战线。1963年 4月,市计委出台《1963—1972年五项专题规划》,包括郊区农业生产技术改革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地方工业发展规划、半截工程利用规划及控制城市人口规划。上述规划实施结果:1962年,市区基本建设投资额降至673 万元,较1960年缩减90%,较1961年缩减68%,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点。市区在建的 123个单项工程全部停建或缓建,已建成的各式高炉全部关闭。62%的“小土群”工厂下马,重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减慢,轻工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企业增加。地方工业产值中为农业服务部分的产值比1961年增长46.5%,其中农业生产资料产值增长 1.4倍。农业方面,播种面积逐年大幅度减少的趋势被遏制,自1961年起以年均增加万亩的速度回升。“大跃进”年代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村人13陆续回到农村。1962年郊区农业总产值达1 830万元,比1961年增长 32.5%。1963年,农轻重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调整为 8:52.3:39,农业、轻工业所占比例明显回升,重工业所占比例大幅度回落。到国民经济调整结束的1965年,市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04亿元,比1961年增长 1.5倍,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上升至67.63%。农业方面,1962—1965年4年间,国家共向郊区投放贷款1 976万元,年均494万元,超出前13年年均贷款的2.7倍;4年间地方财政拨出支援农业款项267万元,高出前13年的支出总和。总播种面积达41.5万亩,比1961年增加12.7%,粮豆薯总产量达3 378万公斤,恢复到“大跃进”以前的水平;蔬菜产量比“大跃进”前的1957年增长91%;林、牧、副业产值分别实现27万元、339万元和150万元,基本达到1957年的水平;农业总产值 2 046万元,接近1957年的水平。基本建设方面,基建投资额 1962年后低速稳步回升,每年约1 000万元。1965年达1 433万元。投资方向改变,生产性投资比重由前5年的75%下降至72%。农林水、城市建设及文教卫生方面投资比重大幅度增加,分别占总投资的11.4%、7.5%及8.5%。各项事业发展逐步趋于正常,由“大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状况基本得以扭转。

  1965年 10月编制《佳木斯市地方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的初步设想(草案)》, 指导思想为“立足于战争,从备战出发,平战结合,发展农业和多种经营,加强基础工业,为国防服务,相应地发展轻化工业,在国家统一安排下,基本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计划规定,地方工业建设必须从备战出发,突出加强为国防、为农业服务的基础工业建设,注意自给性产品生产,地方工业产品计划达600种左右。强调工业要面向农村,转向农村,立足于农村,要控制城市企业发展,有条件的企业要有计划地迁往农村或山区。新建项目除个别外,一般都分散安排在山区或农村,以保证战时生产。此外,还指定部分企业试制一些小型武器及军用锹、镐等,随时做转产军需品的准备;指定机械行业建立武器维修网点,以备战时之需。计划执行结果:计划执行的第一年,即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使生产指挥系统基本瘫痪,工业生产陷入无计划、无政府状态。在1966年新增76个企业均投产运行的情形下,工业总产值仍持续下降。1967年,轻重工业产值分别比1966年下降0.8%和6.8%。1968年,轻工产值又较1967 年下降9.2%。科技、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亦遭全面破坏,陷入混乱、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相形之下,郊区农业所受冲击较少。1968年,农业总产值较1967年增长23.3%,超出计划水平。1969年,生产、工作秩序开始陆续恢复。但因受中苏边境珍宝岛自卫反击战的影响,“三五”计划中立足战争的指导思想被进一步强化。各系统大搞战备,力求建立能够独自为战、小而全的独立经济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及街道纷纷建立“五小”企业。1970年,市区轻工企业由1969年的99个,一跃增至192个,重工企业亦由57个增至96个。 在地方工业迅速发展中,重工业又呈快速回升趋势,1970年实现产值1.8亿元,比1965年增长49.4%, 而轻工业和农业仅分别增长20%和23.8%。轻重工业发展再度失衡,农轻重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为5.8:59:35.2。与1965年比较,农业与轻工业分别下降0.2和4.6个百分点,重工业则上升4.8个百分点。

  1971年起实施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与“三五”计划模式基本相同。实施结果,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问题更趋严重。1975年,农轻重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为 5.8:56.8:37.4,重工业所占比例持续加大,轻工业所占比例不断减少。企业亏损严重,在105个全民企业中有 24户亏损,5年累计亏损4 674万元。但这一时期,国家对社会事业的投资明显加大。1971—1975年累计为文教、卫生、科技等事业投资911万元,占全市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6.9%,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事业投资最多的时期。各项社会事业开始恢复发展。至1975年,全市中小学校由1970年的167所增至191所,在校生总数增加38%;医疗卫生机构由65个增至97个;科研机构由7所增至9所,研究和推广了一批新的科技成果;体育方面,赛事增多,在省及国家级重大比赛中取得部分好成绩。1974年11月编制《佳木斯市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初步设想(草案)》。至1976年初,这一规划虽经 3次修改,终未定稿,但对“四五”计划的后两年至“五五”计划前三年的国民经济发展实际上已产生了影响。1977年7月制定《佳木斯市第五个五年计划后3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六五”规划初步设想草案》。在指导思想上仍未摆脱“左”的倾向,追求高指标,计划模式和重点与1974年的十年规划几近相同。1978年 9月又在1977年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关于佳木斯市发展国民经济的汇报提纲》,进一步强调“高速度、新跃进”,提出一系列高指标。实施结果:高速度、高指标导致基建规模迅速扩大。1977年,中央直属直供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 3.3倍,1978年又比1977年增长39.6%,加上地方项目投资,基本建设年投资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13亿元。基本建设在人、财、物上与生产“争嘴”,企业“吃不饱”,开工不足,经济效益差;建设项目摊子大、工期长,投资效益差。这一时期,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降到39.5%,比“文化大革命”后期下降20%,轻重工业比例失衡继续扩大。虽然计划要求重点发展轻纺工业及支农工业,但实际上1973—1978年工业投资额中的90%以上仍用于重工业,轻纺工业投资所占比重不足 10%。 1978年,农轻重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为5.4:53.5:41.1。轻工业所占比例降至 1963年后的最低点,轻工产品品种少、产量低,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及市区财政收入。重工业内部结构亦不尽合理,加上工业发展过快,能源、原材料及建筑材料明显不足。1978年农业虽实现上“纲要”目标,但因基础薄弱,单产不高,总产不稳,多种经营发展缓慢,农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反比1975年下降。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问题极其严重。在投资方向上,1978年,基建投资总额的 77.9% 用于工业,农林水及交通邮电方面投资比例均比“文化大革命”后期下降,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生产性投资由“文化大革命”后期占总投资的30%降至16%,教科文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投资仅占1.9%。 中小学校舍更加紧张,二部率分别增至65%和73%。上学难、就医难、文化娱乐场所不足,人口增长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

  “五五”计划的后两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大幅度调整。1979年 3—5月两次召开全1市计划会议,重新制定经济发展计划。计划指导思想改为“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后新建”。缩短基本建设战线,调整投资方向,加大非生产性投资比重;生产性投资切实向轻纺、原材料及农用工业方面倾斜;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突出蔬菜生产及多种经营。执行结果:1979—1981年年均基建投资额为9 326万元,比1978年缩减 20.7%,基建规模急剧膨胀的势头得以遏制。工业投资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降至51.4%,比1978年减少26.5%。轻工业投资在全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 8.4%增至38.1%,新建、扩建了一批轻纺企业,完成 45个轻纺工业挖潜、革新、改造项目,形成产值1.3亿元的生产能力。1980年,轻纺工业比上年增长19.2%,初步扭转了轻纺工业连续 8年低速徘徊、产值比重连年下降的局面。在重工业内部,原料工业投资占全部重工业投资的78.9%,产值占重工业全部产值的比重升至47.6%,重加工轻原料的局面开始转变。农业方面,农林水投资占基建投资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4.2%增至 10.9%,经济作物面积增长2倍多。1980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5.36%。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非生产性投资比重由1978年的11.6%跃升至45.5%。投资效益良好,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增至72.6%,比1978年提高32.1%,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0.4亿元,比1978年增长2倍。农轻重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调整为4.7:55.1:40.2。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问题初步解决。

  1981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计划要点是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方面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企业进行整顿,要求轻重工业在进一步协调关系的基础上,同步发展。农业方面要求郊区以蔬菜为主,同时发展多种经营。执行结果:1985年,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51.2%,蔬菜、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值首次高出粮豆薯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2%。轻、重工业产值分别比1978年增长112.1%和86.8%。实现工农业总产值 17.5亿元,农轻重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为4.1:57.2:38.7,轻重工业关系趋于协调。5年间,社会总产值与国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6.29%和17.13%。社会事业方面,自1979年起投资比重逐年加大,至1985年,7年累计投资4 407万元,比前30年的投资总和还多35%,教科文等各项事业长足发展。市区独立科研机构增至 20所,新增高等院校2所,中专及技工校7所,职(农)业中学8所,成人大中专学校20所。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总数达9.4万人,城市中小学二部率由 1978年的69%降至19.4%。卫生、文化、新闻、体育等事业也出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1986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计划要点为工业大力挖潜、革新、改造,力求填平补齐、 成龙配套,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 争取工农业生产增长速度达年均10.3%, 3年内工农业产值翻一番。这一时期,开始进行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逐级下放管理权限,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并存的计划管理模式。由于经济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计划部门难于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计划执行仍出现偏差。基建投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1988年达3.8亿元,比1984年增长2.7倍,固定资产投资高达6.02亿元,为历史上最高年。1985—1988年,企业更新改造资金累计5.61亿元,年均 1.4亿元。因基建投资规模过大,投资效益差,1988年,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46%,比1985年降低22.2%。工农业产值未达到计划要求。重工业增长过快,农业、轻工业增长缓慢。1988年,计划规定重工业年增长 5.6%,实际增长12.2%;轻工业计划增长13.1%,实际仅增长 4.6%。1989年为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贯彻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政策,普遍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增强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年内停缓建基本建设项目11项,压缩基建投资1 730 万元,投资结构有所改变,交通邮电及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资比重加大,生产性投资相对减少。投资效益开始好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略有回升。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2亿元,社会总产值47.3 亿元,国民收入为15.15亿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23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 219万元,轻工业产值12.91亿元,重工业产值9.46亿元,农、轻、重产值比例为 2.7:56.2:41.1。1986—1989年,国民生产总值、社会总产值及国民收入等三项指标的平均年递增率分别为15.7%、21.9%及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