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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力工业

第二章 电力工业


  1927年,商人徐景峰投资大洋4万元建起景增源电灯厂。有75千瓦汽轮机附带31 千瓦发电设备,是为佳木斯发展电力工业之始。1929年增设德制50、60千瓦发电机组各 1台。随之德祥东火磨和同瑞昌火磨亦相继自办发电。1933年,日伪当局建立一座小型发电所,容量为 320千瓦。同时设立电业出张所,辖富锦、勃利两个营业所,在莲江口、鹤立、兴山(鹤岗)等地设立供电站。1935年,景增源电灯厂及其它自办电厂相继被伪满电业株式会社吞并,联成网络。又在佳木斯与兴山之间建成1条76公里的2万伏特输电线路,佳木斯电网雏型形成。1938年开始兴建佳木斯发电所(今佳木斯发电厂),至1945 年装机容量为2.25万千瓦。电网内共有变电所6座、输电线11条。1945年“八·一五”日军溃败时,将发电厂设备大部破坏,生产陷于瘫痪。

  市政府成立后,大力修复电厂。于1946年初开始形成市区供电,至1948年发电能力恢复到原有水平。至1952年,发电厂发电量增长1倍,达到8 089千瓦时,供电范围扩至桦南、桦川、汤原、依兰等地。1953年进入有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后,国家为解决佳木斯地区电力不足,首先引进列车电站,继而对发电厂连续进行三期扩建。到1965年,装机容量已达10万千瓦,沟通鹤岗、双鸭山煤矿的环形供电和双鸭山的双电源,供电区域延伸至萝北、友谊、七台河等地。1972年,佳木斯电网与鸡西、牡丹江电网联网,形成黑龙江东部电力网。70年代,新建亮子河发电厂和佳木斯发电厂四期扩建完成,新增发电设备 30万千瓦。至1980年,2个主力电厂装机总容量增到42万千瓦。同时,对输变电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新建220、110千伏输电线路,使佳木斯周围区域实现环形供电。进入80年代,两个主力电厂分别扩建,共增容30万千瓦。企业自备电站也得到充实完善。1985年后,电力工业基本建设规模仍不断扩大,佳木斯发电厂第五期扩建工程增加20万千瓦新机组;亮子河发电厂 2期工程扩建增加新机组10万千瓦;佳木斯化工厂、佳木斯木材综合加工厂等企业自备电站也得到扩充完善。 1989年,市区共有专业电厂2家,自备电站5处。装机总容量共达77万千瓦,发电总量为 33.5亿千瓦时,比1949年分别增长35倍和7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