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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电

第一节 发电



  发电企业 佳木斯发电业从30年代兴建。新中国成立后,经过40年的改造扩建,使装机容量达到近7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近40亿千瓦时,形成一定的规模。

  佳木斯发电厂 1938年由伪满洲国电业株式会社兴建,佳木斯支店经营,时称佳木斯发电所。于1941年12月投产,共装机3台,发电机组总容量2.25万千瓦,其中2台正常运行。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败退时对电厂大肆破坏,3台发电机组均失去发电能力。市政府成立后,组织工人昼夜抢修,迅速恢复发电生产,而且逐步提高发电能力。至1952年最大发电能力达到 2.2万千瓦时。1953年后,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电力供应紧张,国家除调入列车电站缓解外,1956—1965年投资进行一、二、三期扩建工程,新增容量12万千瓦。至1965年,发电总量为 5.3亿千瓦时。1972年,佳木斯电网同牡丹江、鸡西、镜泊湖电网联结,构成黑龙江东部电力网,佳木斯发电厂成为该网调峰厂之一。1976年后进行四期扩建工程,增设 2台10万千瓦发电机组,使装机容量达到32万千瓦,固定资产达到2.09亿元。1985年以后进行第五期扩建工程,增设单机容量10万千瓦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2台。1989年,总装机容量 49.8万千瓦,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80万百万千焦,固定资产原值3.84亿元,占地面积1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年总产值1.24亿元,利税 569万元,职工2 758人,成为以发电以为主,供热为辅的国有大型联产企业。

亮子河发电厂 建于1969年 2月,位于伊春与汤原交界的亮子河畔。当时因“战备”需要,故选址于此,时称 “二一○发电站”,1972年改称亮子河发电厂。1971年开始设备安装,设5万千瓦机组2台,总投资8 679万元,1974年末竣工投产。由于管理不善,1976年前,发电能力仅为设计能力的一半,发电量比计划少发17 596万千瓦时。1978年后,生产秩序步入正轨,年发电量6.5亿千瓦时,1988年第二期扩建完成,新增机组 10万千瓦。至1989年,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年发电9.2亿千瓦时。厂区占地147万平方米,房屋建筑 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47亿元,年工业总产值5 881万元,利税总额304万元,职工1 588人。

  自备电站 从50年代开始,佳木斯几个大型工业企业兴建自备电站,主要为本厂供电。

  佳木斯造纸厂电站 始建于1954年,1956年3月基本完成。初装0.6万千瓦发电机组2台。1957年进行二期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增至 2.4万千瓦。1966年和1984年进行两次扩建,增设0.6万千瓦和1.2万千瓦机组各1台。至1989年,该站设备有煤粉锅炉6台,汽轮发电机 5台,总容量4.2万千瓦。年发电量12 785万千瓦时。自1984年自用有余,开始向佳木斯电网内供电。

  佳木斯纺织印染厂热电站 建于1983年,同年并网发电。1987年进行二期扩建,新增装机容量6 000千瓦。1989年计有汽轮发电机 3台,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该站以供热为主,以气定电。1989年,发电量为6 877万千瓦时。

  黑龙江友谊糖厂电站 1955年建设投产,装机容量0.3万千瓦,1982年增加1 台0.3万千瓦发电机组和配变电设备,至1989年计有3台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 0.6万千瓦,发电量2 422万千瓦时。  佳木斯木材综合加工厂电站 1983年建设,以解决本厂生产、生活用热为主。1987年后进行两期扩建,计有1 500千瓦发电机组3台。1989年1月并网发电,年发电量407万千瓦时。

  佳木斯化工厂电站 1983年兴建,安装7 500千瓦发电机组。1988年扩建,增加 2台7 500千瓦发电机组。1989年,装机总容量2.25万千瓦,发电量5 000万千瓦时。

  列车电站 1954年,为缓和佳木斯电力紧张状况,国家电力部把从苏联进口的第一座列车电站调至佳木斯,容量为4 000千瓦,1955年 5月投产发电,年发电量1 552万千瓦时。1957年调走。

  1978年,佳木斯纺织印染厂租用第五十九列车电站,并与地方电网并网,年均发电量3 600万千瓦时,共完成发电量2.17亿千瓦时。1984年调走。

  电力生产 40年来,佳木斯电力工业发展十分迅速。1949—1989年,发电能力由 2.2万千瓦增加到近80万千瓦,增长35倍;年发电量由不到0.5亿千瓦时,发展到 33.5亿千瓦时,增长70倍。而单位煤耗则不断下降,1949年生产每千瓦时电力耗煤947克,1989年则降到472克,降低50%还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但随着煤炭及社会物价水平的上涨,单位成本则呈逐步上升趋势。特别是近10年每千千瓦成本由1980年的26.6元,上升到84.9元。

几个年度发电量与单位煤耗、成本
  表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