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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电

第二节 供电



  送 电 电力供应初期多为照明之用,机组容量小,电压等级低,供电半径小,无力构成电力网。1935年架设佳木斯至兴山(鹤岗)22千伏输电线路,开始有小型电力系统。1943年,小型电网基本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电网建设发展迅速。40年来,建设较大项目有66千伏佳双线和佳鹤回线及110千伏供电系统,鸡勃、佳勃输变电工程和超高压220千伏输电线路。电网基本形成 220干伏、110干伏、66千伏、35千伏 4级电压,配电网电压为11千伏和6.3千伏。电力输送实行跨地区供电。国家电网以佳木斯市为中心,辐射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七台河 4市和勃利、桦川、桦南、依兰、集贤、友谊、汤原、萝北、方正等 9县。地方电网(农网)由富锦、绥滨、宝清、饶河、同江、抚远 6县自成系统供电。供电区域东到抚远县,西到松花江地区方正县,南抵七台河市的勃利县,北达伊春地区乌拉嘎金矿。供电覆盖面积2万平方公里。

  电网初期电路。1936年建成第一条 22千伏线路, 1944年由佳木斯延伸到依兰等地,亘长141公里。1941年建成4条66千伏线路总亘长214公里。至1949年,电网中22千伏和 66千伏线路共有12条,总亘长538公里。1961年经改造,停止使用22千伏线路,66千伏线路也逐年减少。

  35千伏输电线路。1958年开始,将22千伏线路升压到35千伏,至1961年发展为 9条,总亘长342公里。1960年开始,对35千伏线路进行改造,升压为66千伏和110千伏。1980年以后,35千伏输电线路逐年减少,至1989年仅存18条,总亘长285公里。

  66千伏输电线路。1949年前有4条,总亘长214公里。1970年增至 12条,总亘长351公里。1982年以后逐年减少,到1989年减至4条,总亘长91公里。

  110千伏输电线路。少部分由 66千伏线路升压,大部分自1970年后新建。至1989年共有27条,亘长637公里。

  220千伏输电线路。为电网骨干联网线路,1985年网内共有 7条,总亘长401公里,联结形成系统。至1989年发展到16条,总亘长1 048公里。

  变 电 1936年初建有佳木斯等3处变电所,1939年后增建勃利等6座22千伏变电所。1941年又有鹤岗等2座66千伏变电所、汤原等6座22千伏变电所投入运行。其设备全为日本制造,单相和u型结线多,变压器容量小,电压等级低,二次电压除鹤岗变为10千伏外,其余均为3.3千伏。至1945年,变电所变压器总装机容量29 255千伏安。

  新中国成立后,为提高变电输送容量,进行大规模升压改造工程。60年代初将22千伏变电设备全部淘汰,逐步向高压等级发展。经过不断建设和改造,至1989年,计有 35~220千伏变电所32座,变压器46台,总容量133万千伏安。

  配 电 1927年,市区东门至西门有配电线路5华里,木杆电柱221基。

  3.3千伏配电网。1931年起先后在依兰、桦川等地建3.3千伏配电线路。1949年共为 406公里。配电变压器1 402台,总容量13 095千伏安。

  6千伏配电网。1958年起陆续对佳木斯、 鹤立、勃利、汤原、铁南等配电系统进行升压改造。1977年,网内3.3千伏配电系统升6千伏基本完成。1989年为27条,总亘长662公里。

  10千伏配电网。70年代,依兰、佳东、桦南、威岭、晨明等配电系统升压为10千伏。80年代,铁南、化工、佳南等配电系统也由 6千伏升压10千伏。1989年,10千伏配电线路54条,总亘长68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