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筑材料工业
第六章 建筑材料工业
清末,佳木斯始有烧制石灰和青砖青瓦的窑业。随着城镇发展,房屋建筑增多,砖瓦工业随之兴起。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大量修建兵营、仓库和军事设施,又刺激建材行业的发展。1935年有民营土砖窑36家,手工制瓦业1家和日本人开办的窑业组合。1940 年后,砖瓦窑业被日本人经营的5个砖瓦厂垄断,民营小窑受到排挤。
东北解放后,1946年中华实业公司和信记瓦厂恢复生产。1947年以上两厂因原系敌伪财产而被政府接收,变为公营企业。
新中国成立后,建材工业得到迅速发展。1950年,市区建材工业有 5户,1960年增加到28户,1978年增加到35户,1989年达到49户(不含村办企业)。其中地方国营企业 9户,是建材工业的骨干。已形成水泥和水泥制品、平板玻璃和玻璃深加工、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防水保温材料、非金属矿产品等 6类产品的建材生产基地。地方国营建材工业企业,1989年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2亿元,为1950年的 62倍。工业总产值7 650万元,为1950年的131倍。职工7 552人,为1950年的32倍。利税1 035万元,为1960年的5.6倍。产品有11大类30个品种,成为比较完整的建材工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