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红砖
第二节 红砖
清末民初,民间砖窑兴起,在洋草川、一棵松、蒙古力和八家子等地,相继建起36家砖窑。沧陷时期,日伪政权实行煤炭配给制度,迫使民间窑业相继倒闭。由日本人经营的松茂洋行等5家砖瓦厂垄断生产。同时将传统的青砖改为一次烧成的红砖。5家砖瓦厂各有20几处窑地,每处有中国工人10数人,日本掌柜坐享其成。工人劳动繁重,生活条件恶劣,生产设备极其简陋,红砖年产量仅1 600万块左右。 日伪政权垮台后,1946年,窑业把头利用敌产开办中华实业公司,生产红砖。1947年被政府收归公有,改为合江窑业公司。1949年春。为支援双鸭山矿山建设,合江省政府将其移交双鸭山矿务局,改为双鸭山矿务局直属砖瓦厂。
主要企业 1951年,双鸭山矿务局砖瓦厂归还佳木斯市,改为佳木斯市制砖厂。1952年,为适应基本建设需要,佳木斯制砖厂改为第一制砖厂,相继建立第二、三、四砖厂,1955年归并为第一制砖厂。1972年,为节省土地,第一制砖厂迁址到平吊屯,以利用发电厂的废渣制砖。60年代中期后,再次建立市属二、三、四砖厂、其中第二制砖厂于1964年利用原市房产处、友谊糖厂合办之联营砖厂旧址建立。后因土源枯竭迁址,但连年经营亏损,于1983年停产。第三制砖厂于1978年建立,厂址在原一砖厂二车间,土源利用 4公里外的土山。第四制砖厂厂址在原废弃的二砖厂,土源利用3公里外的土山。以上3个国营砖厂均由吃农田改为吃荒山和利用废渣,布局较合理,生产呈良性循环。
产量产值 市属国营砖厂,1951年产量3 329万块,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增加1倍。此后,除个别年代因基本建设压缩而产量减少外,均呈大幅度增长形势 。1989年,市国营制砖企业3户,拥有轮窑4座(52、44、40、28门各1座)、制砖机 7台、5号自卸车4台、挖掘机 1台,职工1 163人。红砖生产能力 2亿块,占全市总产量的40.87%。当年实产1.93亿块,是1950年产量的5.8倍。工业总产值942万元。此外,市房地局、郊区松江、长青、西格木、大来等乡镇都建有自产自销的制砖厂。1989年,市区共有国营、集体制砖厂10户(不含村和个体),年生产红砖4.9亿块。
生产技术 早期制砖全系手工操作,以秫秸、柴草、木柈为燃料,土法土窑烧制青砖。30年代,改为轮窑燃煤焙烧红砖。新中国成立后,不断改进制坯、干燥、烧窑技术,逐步应用机械代替人力,使产量质量显著提高,消耗不断下降。为节省土地和能源,1967年开始推广粉煤灰内燃砖新工艺,年用煤灰渣25万立米,占砖料的35~40%。第一砖厂煤灰利用率达52%,年用量12万立方米,被国家计委评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1986年,国家实行对红砖生产使用废渣免税政策以后,各砖厂普遍推广煤渣利用。到1989 年共使用粉煤灰153万立方米,节煤 46万多吨,节约价值3 680万元。三砖厂从波兰引进粉煤灰粘土烧结承重空心砖生产线,年产6 000万块。四砖厂试制成功双孔水平非承重空心砖,为建筑业提供了新的墙体材料。
产品质量 国营砖厂1953年前红砖一等品率为60%左右,1954年后上升到 100%。1959年红砖抗压 150.5公斤/平方厘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1985年后。“大厦牌”红砖被评为省优质产品。1989年,三砖厂在全国 275家大中型企业质量行检中名列第一。在全省质量行检中,三砖厂、四砖厂并列第一名。
经济效益 1959年,国营砖厂盈利152.1万元。1971—1975年,3年盈利,两年因进行技术改造企业搬迁,亏损26万元。1976年后经济效益逐步提高。1980一1 989年累计盈利1 313.2万元,较前10年累计盈利增长9.4倍。
此外,1958年,为适应大炼钢铁需要开始生产耐火砖。1958年产量4 057吨,1959 年7 377吨。钢铁生产下马后停产。东风耐火材料厂1967年开始生产耐火砖,手工制坯,小窑焙烧,每窑产量35吨左右。1968年由生产单一普型耐火砖增加各种异型耐火砖。主要设备有100吨和120吨两座侧烟窑,自制轮碾机、夹板机等,实现了半机械化作业。1967 年产量880吨,1976年增到4 386吨。1979年以后产量大幅度下降。1984年9月因原料和燃料涨价,成本提高,产品滞销而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