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玻璃
第五节 玻璃
民国时期,曾有富民、吉大两户私营玻璃作坊,制作瓶、杯、灯具等日用器皿。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私营胜利玻璃厂开业,以再生玻璃生产粗制器皿。1955年濒临倒闭,在市政府扶助下勉强维持生产,并改名为光华玻璃厂。1956年公私合营,改称佳木斯玻璃厂。但由于二次迁厂,加之技术装备差,产品质量低,企业陷于困境。1966年,根据建材市场需要,改产建筑用压延玻璃,月产量达到 3.5万平方米。1969年试制成功引上平拉平板玻璃。翌年,市财政投资280万元建成280吨熔炉生产线正式投产。1982年平板玻璃产量18万标箱,1983年提高到26万标箱。1984年,该厂产品被新建的工农玻璃厂所取代,遂告终止。
1982年,经国家建材总局批准,建设佳木斯工农玻璃厂。投资 3 100万元,建设一条引上法六机窑玻璃生产线,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设计能力年产80万标箱平板玻璃。同年5月动工,1984年末竣工开机。1986—1989年投资587万元,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建设3条生产线,增加钢化玻璃、真空镀镜和玻璃家具新产品。1989年有职工1 979人,固定资产原值4 218万元,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各种设备434台,其中生产专用设备 266台。年生产能力为平板玻璃90万标箱,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真空镀镜10万平方米。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唯一的现代化大中型玻璃生产骨干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 151万元,实现利税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