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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用器具

第二节 民用器具



  水暖炉具 1931年,镇内始有翻砂业,铸造铁锅、炉具、犁铧等。1946年,王佐亭等人开办裕民铸铁厂,1956年公私合营,并入地方国营佳木斯通用机械厂,作为翻砂车间。1968年分出,成立佳木斯锅厂,职工 184人。产品质量在1974年同行业评比中名列全省第一、东北三省第二。1975年生产铁锅35.6万口、炉具104吨,实现产值125万元,利税23.1万元。1977年经过技术改造,实现生产自动上料、环形单机、浇铸机械化,被评为黑龙江省制锅业“红旗单位”。1980年生产铁锅40万口、炉具1 064吨。1 984年被黑龙江省政府命名为“合格企业”。1985年生产铁锅22.4万口、炉具927吨,并新增产品暖气片8.4万片。实现产值331万元,创利税111.5万元。同年,在全国同行业质量评比中名列第四。

  1989年生产铁锅26.4万口、炉具345吨、暖气片4.8万片。实现产值 550万元,创利税77万元,产品畅销省内外。

另外,还有玛钢厂及部分区乡企业18户,生产阀门、管件、铸铁管、暖气片等水暖器材50余种,年生产能力3 000吨左右。产值2 700万元,利税450万元。

  民用五金 1925年,镇内始有铁匠炉、薄铁铺等作坊,生产锄镰刀斧等铁器。1945年,铁炉业有义和、德顺、韩家、焦家等20余户。其中焦家炉产品质量最佳,曾被誉为“焦家炉的刀不用挑”。解放后,个体铁炉发展至59户。1956年组成 3个铁工业生产合作社,同时成立薄铁、工具等生产社,继续生产传统产品。“大跃进”时期,集体经济“升级转制”,小农具、日用金属产品被忽视,市场供应短缺。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对企业进行重新改组。恢复集体经济和部分老产品,发展一批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新企业。先后组成五金、刃器、制锯、制锁、制钉、钢锹、玛钢等厂、社。生产能力达到年产菜刀10万把、刀锯 10万把、锁头500万把、钢锹100万把、元钉 3 000吨,小农具10万件。这些产品在 80年代前均畅销省内外。8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放开,除钢锹、元钉等优质产品继续生产外,其余大部分产品因缺乏竞争力而先后停产。

  家用电器 佳木斯市家用电器业始于80年代初。10年来产品品种和产量逐步增多。1989年,产品有电水壶、各种电锅等10余种,其中多用电热锅、电炭两用火锅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各种家用电器总产量10万个,产值748万元,利税294万元。主要厂家有:

  佳木斯市铝制品厂 建于1970年,集体所有制,重点产品为铝壶,年产 500余吨。1982年后增加电水壶、多用电火锅、蒸饭锅等新产品。1989年,工厂建筑面积 9 700平方米,固定资产543万元,设备154台(套),职工544人。同年与佳木斯市铝厂合并。  佳木斯市家用电器厂 1983年创办,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产品有“金龙牌”多用电热锅。1989年有职工59人,设备12台(套),年生产能力2万口。

  佳木斯市电热电器厂 前身是1949年建立的电气工业生产合作社。1975年改为集体所有制的第三电机厂,专业修造电动机与变压器。1978年逐步转产远红外电热件与家用电器电热件配套产品。1985年改称电热器厂,增加电炭火锅、自动热水器等新产品。1989年固定资产 280万元,设备182台(套)。建筑面积4 300平方米,职工203人。

  佳木斯市机电厂 建于1974年,原为区办向阳机械厂,主要产品为冷冻机。1979年后划属市机械局,为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加工配件。1982年后生产多用电热锅、电炒锅等新产品。1989年有固定资产42.6万元,设备16台(套)。建筑面积2 745平方米,职工1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