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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钢铁

第四节 钢铁



  佳木斯历史上从无钢铁冶炼企业。1958年,在“大跃进”和“全民大办钢铁”的浪潮中,市内各行各业大办钢铁,建立钢铁厂多达21家。各机关、街道、农村也匆匆建起大批土炼铁炉。全市共建8米以上高炉55座,炼钢炉9座,土洋结合炼钢、炼铁炉327座。 至1959年底统计,产铁5.6万吨,产钢3 397吨。由于不顾主客观条件,盲目上马,造成投资浩大,产品低劣,甚至炼出大批废钢铁,劳民伤财,损失浪费严重。至1962年,经过国民经济调整,所有的钢铁厂全被关闭。

  80年代改革开放后,郊区光明、松江等村办起小轧钢厂,年产能力3 000吨左右。但由于原料无保证,产品质量低,生产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