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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车辆

第三节 车辆



  清末民初,镇内主要交通工具为畜力车和人力车。据史料记载,1911年,镇内开始出现专门从事营运的客马车,每辆车有4~5个座位,单马车多在镇内跑短途,双马车兼跑长途。货运则主要依靠人力木质独轮车及双轮畜力车。20年代,镇内出现汽车运输业户,有少量营运汽车,车型有同和、福特、欧维姆、菲阿都等。至1931年,镇内约有营业性客马车500余辆、汽车30余辆。

  沦陷时期,出现人力黄包车,并逐渐替代客马车,机动车数量有所增加,开始有公共汽车。1945年日本投降前后,机动车数量大减,车辆破损严重。

  1946年民主政府成立后,取消人力黄包车,客运主要依靠人力三轮车及客马车,货运则依靠驴车、马车及人力手推车。据1950年统计,市内有客运人力三轮车100余台,客马车150台,运货驴车165台,马车120台,人力手推车1 057台,货运汽车 15台,由旧货汽车改装的公共汽车 2台。1956年对私营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个体运输户纷纷加入运输生产合作社。入社车辆计有:畜力车552台,役马959匹,手推车600台,人力三轮车154台。私营汽车约40余辆,均改归国有。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运力明显不足。企事业单位及运输部门相继添置车辆,人力车、畜力车及机动车数量均有增加。同时,为加大运力,运输部门还购进20台挂车、自制10台木质挂车,进行汽车列车化试验。每台汽车拖挂2~4台挂车,载重量达15吨~20吨,由于严重超载,导致车况急剧下降,这一做法不久即被放弃。60年代,人力车与畜力车仍为市内主要运输工具。为减轻人力车工人劳动强度,1962年交通局曾一次从河北、山西等地购进毛驴500余头,装备驴车 346辆,从事市内粮煤运输和进出站倒运。并组织技术力量将人力三轮车改装为机动三轮车。60年代中期,购进园艺拖拉机 100台,用于市内运输。因耗油多,噪音大,不久即被小四轮柴油机车所代替。至1969年,市区共有人力车2 000余辆、畜力车1 000余辆、机动车500余辆。

  进入70年代以后,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开始取代人力车和畜力车,成为主要运输工具。80年代,车辆种类变化尤其显著。旧型汽车相继被淘汰,各种进口及国产新型机动车迅速进入运输市场。1989年,市区共有各种车辆17 526辆。其中机动车12 881辆,占74Y00;畜力车3 410辆,人力车1 235辆,分别占19%和7%。机动车中,载货汽车5 375辆,载客汽车1 085辆,面包车460辆,小轿车731辆,吉普车622辆,特种机动车439 辆,二轮机踏车1 659辆,三轮机踏车745辆,机踏轻便车559辆,四轮拖拉机1 206辆。

市区机动车发展情况
  表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