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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经营管理

第七节 经营管理



  40年来,佳木斯市公路运输业的经营管理,由最初的封闭生产型逐步转变为开放式生产经营型和经营服务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行单车核算,建立岗位责任制,使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在管理体制方面,从早年的“政企合一”逐步转变为政企分离。1985年地市合并后,佳木斯市交通局成为全区公路、公路运输、交通监理、交通工业的主管机关,同年 3月成立市公路客运公司、货运联营公司、交通工业总厂;11月充实加强了市公路管理处、运输管理处、交通征费稽查处等单位。通过深入改革,加强了计划管理和协调指挥,理顺了局同企业和企业内部的关系。1989年末,市区交通系统共有职工3 33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 623人,集体所有制职工713人。

  在企业管理方面,1979年开始对原运输社进行改革、整顿,组建汽车货运一至八公司,搬运一、二公司。这10家集体企业拥有各种汽车 243辆。1982年,在企业内部实行定岗定编、经济责任制以及厂长(经理)负责制。对车辆实行“单车承包,定额上缴,消耗自理,多劳多得”的责任制,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1984年,全局总产值为 1 316万元,上缴利润42.9万元,比改革前的1982年分别增长12.76%和35.6%。

  在经营指导思想方面,实行“以运为主,多种经营,运贸结合”方针。在运输管理上贯彻“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广开生产门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进一步活跃了运输市场,出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的公路运输格局。

  在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方面,1982年实行“五定一奖” (定路段、定人员、定材料消耗、定费用支出、定好路率,完成定额奖励)的经济责任制,公路 养护收到明显效益。1984年进一步实行“集体包道班,个人包路段,司机包汽车备料”的经济承包制,全年各季节路况比较稳定。1989年好路率提高到68.1%,比1981年提高11.2%。

1975—1989年市区国营运输业完成财务利税情况
  表10—20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