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航道
第一节 航道
三江地区水运自然条件良好。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汛期长,水位稳定,含沙量小,均有优良的可航航道。境内很早即有水运活动,北魏时期已有明确的水路朝贡记载。据《魏书·勿吉传》述,勿吉部乙力支曾率500人的朝贡使团,带贡马500匹,从今依兰一带登舟,分乘几十只大船,沿松花江西上朝贡。至明代,明王朝为加强对奴儿干都司的管辖,以元代站赤为基础,承袭改建横贯东北腹地的著名交通干线——海西东水陆城站。其水程达 2 500公里,其中经三江地区10余站。站线开通后,传递文书、运送朝贡及朝廷“赏赍”物品的船只往来不绝,三江航运得以进一步开辟。
19世纪末,沙俄夺取黑龙江水系航行权后开始加强航道管理。1896年,在黑龙江段设置航标。1898年设立航道专管机构,全面着手黑龙江水系各江航道的勘测、疏浚及航标设置。1907年,中国方面开始参与松花江航政管理。1928年为适应民族航运业迅速发展、船只大量增加的形势,中国方面成立东北水道局,进一步加强航道管理。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三姓浅滩已累计清石 2万余立方米,挖泥近百万立方米。松、黑两江导航设施已初具规模,约有航标2 000余座。
日本侵略军入侵后,为掠夺沿江物产,满足其军事运输需要,亦大力发展航道事业。伪哈尔滨航务局相继在佳木斯、依兰、富锦设立办事处,对松花江航道进行分段管理。对松花江中下游主要碍航区三姓浅滩,进行较大规模的疏浚治理。并在全部接管沙俄及中国海关所建设施基础上,更新增加部分导航设施。设标里程及标灯种类均有增加。据统计1938年,松花江中下游区段,黑龙江中部、上部区段及乌苏里江段共有各种导航设施1 284个,其中三姓区段126个。
1945年前后,三江航道由于战争破坏,阻塞严重,航道设施及助航设备残缺不全。人民政府成立后立即组织力量疏浚航道,修复各种设施。1952年所有可航航道均建起锁链式航标,重点河段以人工点煤油灯为夜航船导航。1954年,东北航运管理局航务工程处在佳木斯成立合江航道工区,下设航标、挖泥、测量3队,共有职工280人。航道维护里程总计 2 609公里,其中松花江段依兰至同江361公里,黑龙江段贝尔古纳河至抚远 1 758公里(含黑河区段1 320公里),乌苏里江段 490公里。1955—1957年,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先后实现标灯电气化、自动化及航标站点管理机艇化。1957年,黑龙江黑河段航道维护工作划归黑河航运局。1962—1965年,乌苏里江段维护里程增加挠力河、三道河共 324公里,1966年划出。1975—1980年,合江区段共有重要碍航浅滩54处,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尚能维护自然航深,松花江航道则由于沿江生产及生活用水逐年增加,水位下降,23处浅滩明显碍航。疏浚挖泥量逐年增加。1980年挖泥128万立方米,投资115万元,比1975年增加5倍。同年,三江航道维护里程总计1 291公里,相延至今。1989年,佳木斯航道局计有职工262人,设挖泥队 2个、航标段14个。配备挖泥船2艘,3 205马力;航标船16艘,3 095马力;辅助船及附属船11艘,3 774马力。全年挖泥113万立方米。维护里程中除虎头至管明山95公里设三等航标外,其余均设一等航标。
1989年,佳木斯区段各江段航道(合江航运局维护部分)情况如下:
松花江段 长363公里。佳木斯港设计水位74.40米,重点浅滩 26处。一般维护航深1.4~1.5米,航宽40~50米。可通航1 000吨船舶,枯水期视水深减载。年通航约195天。
黑龙江段 长438公里。萝北站设计水位91.98米,重点浅滩27处。一般维护自然航深。可通航3 000吨船舶,枯水期兴东浅滩只可通航1 000吨船舶。年通航约170天。
乌苏里江段 长455公里。设计水位93.40米。重点浅滩22处。除饶河以下要求航道尺度外,其余维护自然航深。可通航500~1 000吨船舶。枯水期水深0.9~1.2米,饶河以下 1.5米。年通航60~80天。
抚远水道 长35公里。黑龙江中国侧岔流。有上口、圈河岛 2处重点浅滩。圈河岛在中水位时不能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