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水运工业

第五节 水运工业



  合江船舶修造厂 1958年成立,为合江航运局下属企业。有职工97人,各种机床15台。厂址在佳木斯港务局院内,厂房面积1 000平方米。1960年造船1艘,60吨级;修船180艘(次)。1962年造船1艘,53吨级;修船153艘(次),实现工业产值31.2万元,商品产值54万元,收入32.6万元,成本27.5万元,实现利润3.9万元。1964年调整时撤销。1971年恢复,厂地面积7 200平方米,厂房4栋,建筑面积1 200平方米。有各种金属切削机床12台,木工机床3台,滚板机1台,电焊机18台,15吨冲天炉 1座。主要承担船舶中小修任务,同时承建非机动船舶。1983年实现产值68万元,基本保持收支平衡。1987年,总产值131.8万元。造船 2艘,2 000吨级,产值90万元,占总产值的68%;修船99艘(次),产值26.5万元;其它加工产值15.3万元,共实现利润17.2 万元。1989年实现总产值184.4万元。造千吨级钢质驳船2艘,产值100万元,占总产值的59.3%,船舶维修产值50.5万元;对外加工产值25.4万元,共实现利润22万元。

  港口机械维修厂 前身是1964年建立的船舶港机维修所,1971年改为现名。1981年,港航机构分设,划归佳木斯港务局。有职工30名,厂房1 200平方米,各种金属加工设备 15台,固定资产17.4万元。承揽港口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制造任务。1981年实现利润 1.3万元,1987年实现利润2.5万元,1989年实现利润4.4万元。

  轮船公司造船厂 1958年成立,为木帆船运输生产合作社下属企业。至1961年共制造木质机动驳船3艘。1962年船厂撤销。1969年重建,当年制造钢质机动拖头1艘。1973年船厂通过黑龙江省港监部门全面检验,开始对外承揽造船业务。1973—1984年共造船32艘,大部分为钢质驳船及机动拖头。1989年,船厂共有职工53人,机加设备69台(件)。1985—1989年共造船21艘,1.1万吨位,实现产值近2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