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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包件

第四节 包件



  1912年开始办理邮政包裹业务。收寄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小包、大宗包裹等,主要寄往火车、轮船和汽车通达的地方。伪满洲国时期,邮政局内设包裹系,每日处理进出转口包裹约3 000件,其中寄出包裹500余件。1945年8月后,因战争曾一度停办包裹业务。1947年4月开办区段小包保价业务,5月开办至松哈、西满、牡丹江等邮区间互寄小包业务。1949年3月开办至东北全境及华北间互寄包裹业务。1950年开办快递小包业务。1952年开办保价包裹业务,收寄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1979年开办乙类保价包裹业务。

  包裹资费各时期均执行地方或国家统一规定标准。包裹出口量1952年为 1.2万件,1957年为2.5万件。1960年,出口量达6.4万件。1963年后回落。1965年降至 2.8万件。进入70年代,包裹业务量逐渐回升。1975年,出口量达6.9万件,进口、转口量分别为11.9万件及3.5万件。1978年以后,业务量增长迅速,其中商品包裹比重加大。1983 年,包裹出口量为7.9万件,进口量为12.3万件,转口量为4.2万件。1989年,出口量达9.84万件,进口量达14.2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