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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面积产量

第一节 面积产量



  1945年,佳木斯市近郊农民经营菜园者有300多户,种植面积4 500亩。土地改革后,农民逐步扩大菜园。到1949年,种植面积发展到 1.2万亩。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段平稳发展,至1957年,种植面积增到4.9万亩,总产量达4 100万公斤,城市居民人均消费 170公斤,供求基本平衡。

  1958年,商品菜(不包括自给性生产,下同)种植面积增到 6.4万亩,占郊区总耕地面积的14.6%。当年大丰收,总产7 470万公斤,自给有余,出口苏联大白菜2万公斤,调给北京30万公斤,受到国务院奖励。此后连续 3年大幅度增加种植面积,但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搞“一平二调”的影响,加之自然灾害,致使单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连续下降。尤其是1961年采取“以面积保总产,以总产保供应”的办法,向80%的生产队下达指令性种菜任务,使蔬菜种植面积猛增到14万亩,比1958年增加1.2 倍。因种植分散,违背因地制宜,以致有近40%的队种而不收或收而甚微,平均亩产连续大幅度下降,1959年为66.6%,1960年为61.3%,1961年仅为34.8%。1961年总产量比1958年减少1 757万公斤,城市居民人均供应仅130公斤。加之城乡严重缺粮,搞“瓜菜代”,市场蔬菜供应十分紧张。

  1962年总结“分散种植”、“广种薄收”的教训,重新调整布局,蔬菜种植相对集中,确定以适宜种菜而又有基础的松江、三合、永安、大来 4个人民公社为商品菜生产基地,其余公社不再安排种菜任务。此项措施获得收效。种植面积缩减到 8.2万亩,与1961年相比,面积减少42.2%,亩产提高1.5倍,总产增加43%。城市人均消费148公斤,增加14%。供求紧张状况有所缓和。

  1963—1970年,种植面积继续缩减,至1970年减到 4.7万亩,比1962年减少近半。其间虽经历“文化大革命”,但蔬菜生产比较稳定,商品生产基地得到巩固,科学种菜和菜田水利建设等有新发展,从而使单位面积产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即亩产由 50年代最好水平1 000公斤上升到1 500公斤左右。总产量稳定在7 000万公斤,人均消费 150公斤左右。纯菜队的人均收入由1965年的102元增加到1970年的121元,增长23%。由于种植面积偏少,市场供应有时紧缺。

  1971年,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蔬菜领导小组及蔬菜产销办公室,并恢复郊区建置,使蔬菜生产出现新的转机。当年按实际生产水平和城市消费人口平均每人 1.5分菜地落实种植面积6.3万亩,比1970年增加 32%。经过对农民进行教育,菜田建设投入增加,塑料大棚等新技术开始应用,使亩产上升到1 950公斤,总产量达1.23亿公斤。除城市人均消费255公斤外,尚调出1 560万公斤,扭转了供求紧张局面。

  1972—1983年,种植面积保持6.5万亩左右。在基本保证总供给量的基础上,着手调整春、夏、秋菜的种植比例,缩小淡旺季上市量的差距,力求做到均衡上市。这 12年间,虽然遭到5年干旱,3年春季风灾、冷冻,2年局部雹灾,但由于抗灾能力增强,遇灾未成灾。平均亩产稳定在2 000公斤,年总产量保持1.2亿公斤左右,城市人均年消费250公斤。12年间累计调出1亿多公斤,尤其是1980年秋菜大丰收,当年调给省内5市、13县2 600万公斤,剩到地里 500万公斤。

  在生产品种和供应时间上,自实行计划生产以来,历年均按春、夏、秋三季安排种植比例、交售时间、交售量和价格水平。春菜主要有菠菜、韮菜、春葱、小白菜、芹菜、水萝卜等13~15种,种植比例占蔬菜总面积6~8.8%。交售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末,计45天左右。夏菜主要有黄瓜、茄子、青椒、角瓜、甘蓝、西红柿、豆角等7种,种植比例为21.7~23.4%。 交售时间为7月初至9月末,计90天左右。秋菜主要有大白菜、红萝卜、晚甘蓝、秋葱、青萝卜、芥菜等8种,种植比例为 67.8~72.3%。10月中旬收获,按职工及家属用量一次性分配到用户单位,供城市居民210天左右的食用。70年代经过不断调整,到1983年,春菜种植比例占8.3%,夏菜上升到33.6%,秋菜降至58.1%。并采取排开播种、分期收获、增加品种、扩大保护地栽培等措施,使淡旺季矛盾逐步有所缓解。

  1984年,郊区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蔬菜产销体制随之进行改革,逐步放开、搞活。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蔬菜生产提出的新要求,政府指导菜农从改进品种质量和上市时间上下功夫。多种细菜,改善品质,增加淡季鲜菜上市量,一改过去统购包销时期只顾数量,不顾质量,重视大路菜,轻视小品种的倾向。出现了种植面积、总产量相对下降,而鲜细菜的品种质量和淡季上市量比重增加的好势头。到1989年,蔬菜总面积已减至3.7 万亩,总产量为6 965万公斤,分别比1983年减少45%和48.5%。种植比例:春夏菜分别上升到 12.2%和44.2%,秋菜则降至43.6%。外加南菜北运的补充,市场活跃繁荣,冬春淡季基本消失。其间,蔬菜基地村屯,由于村办企业的发展,种菜农户相对集中。1989年共有承包种菜户 5 912户,17 760人,劳力10 985人。户数与劳力分别比1983年减少 21%和28.3%。种菜户的年总收入为2 305万元,人均收入1 196 元,比1983年增加82.3%。

蔬菜商品生产面积产量
  表12—1 单位:亩、吨





  注:以上资料为按计划范围的商品性蔬菜生产统计,不包括分散零星的自给性生产,故小于统计局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