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渔业
第六章 渔业
佳木斯市郊区水域适宜养鱼面积2.56万亩,占总水域面积的25.8%。水域资源丰富,地表水、地下水PH值在6.8~7.5之间,属中性水质,适宜饵料生物、鱼类的生长。水域中的浮游生物繁多,营养较齐全,氧量充足,整个水体的生产力较高,发展淡水养鱼自然条件良好。
渔业生产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50年代以前为靠江河捕捞的时期;60—70年代为捕捞与养殖并举的徘徊时期;80年代以来形成以养殖为主、辅以捕捞的发展时期。
城郊人工池塘养鱼始于1957年,沿江乡泡子沿村利用 200亩自然泡沼放养鱼种。当年生产鱼种160万尾,采捕亲鱼300尾。60年代,池塘养鱼发展迟滞,养殖粗放,亩产只有25公斤左右。70年代末,在全国城郊养鱼工作会议推动下,先后经过两次建池大会战,共建成17处渔场,池塘面积达到 3 644亩。80年代,一手继续抓池塘建设,一手抓提高养鱼生产技术,使养殖生产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到1989年已开发建塘面积占适宜养鱼面积的3/2。有水产良种场 1处,区、企办集体渔场3处,乡镇办集体渔场7处,村办渔场21处,还有个体养鱼65户。其中一千亩以上渔场3处,二千亩以上渔场1处。一个以国营、区、企业自办渔场为龙头,以乡(镇)村办集体渔场为骨干,以专业户与重点户为补充的水产养殖业已经形成。1989年与1979年相比,池塘面积发展到12 003亩,增长2.3倍;养殖总产量达165万公斤,增长8.3倍;秋片鱼种达到1 400万尾,增长3.8倍;城市人均占有鲜活鱼商品量由0.25公斤增加到2.9公斤;成鱼亩产由60.5公斤增加到204公斤,增长2.4倍。1984—1989年连续6年平均亩产突破200公斤;渔业产值1979年为1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26%;1989年上升为222万元,增长 19倍,占农业总产值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