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业结构
第一节 产业结构
工 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郊区各乡村仅有几十户木匠铺、铁匠炉和米面加工作坊,生产小农具和加工米面,供当地需要。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各社队先后办起一批小型工业企业。到1960年底共办工业200多家,年总产值290万元。由于脱离客观实际条件,难以坚持,到1965年纷纷停办,只保留12个厂点,从业人员867人。年总产值313.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5.3%。“文化大革命”期间,社队工业发展受到严重挫折,徘徊不前。到1967年仅有23家,从业人员1 135人,占农村劳力的4%。年产值30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8.9%。1977年后,各乡村自办的工业企业,经过全面整顿,加强管理,有了长足发展。1989年,郊区工业企业发展到1 299个,其中乡镇办66个,村办296 个,乡企局直属(称局直属)2个,个体办935个。实现工业总产值27 580万元,比1978 年增长 11倍。初步形成以机电产品为主的机械冶金工业;以砖、瓦、砂、石为主的建筑材料工业;以乳奶、酿酒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以纸制品、服装、针织为主的轻纺工业;以松焦油、塔尔油、化装品为主的化工工业等5个行业体系。当年在工业企业纯利润中提取772万元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用于集体福利事业105万元,用于教育事业38万元。
金属加工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仅能小批量生产犁铧、镰刀、锄板等。到1953年,郊区计有小烘炉7个,从业人员34人,年产值 1.5万元。固定资产1 500元。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中,将小烘炉全部改建成小型炼铁炉,从业人员320人,年产土铁700吨,产值3万元。由于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得不于 1962年停办。部分厂点改回小农机具修造。70年代,机械加工业开始得到发展。到1980年,机械冶金企业有26个,占郊区37个社队骨干企业的70%,成为社队企业的第一大行业。1985年,机械冶金企业增加到149个,其中乡(镇)办 12个,村办56个,个体办81个。从业人员达2 902人。总产值2 433万元,实现利税38万元。固定资产544万元。1989年,机械冶金企业发展到184个,其中金属制品66家,机械加工 118家。总产值6 125万元,比1985年增长1.5倍;完成利税107万元,比1985年增长1.8倍;拥有固定资产1 674万元,比1985年增长 2倍多。主要产品有:冷热风机、制砖机、饲料粉碎机、暖气片、阀门滤流器、楼房疏水器、中小型农机具配件、铸钢件、铸铁件等30多种。
建筑材料工业 50年代,沿用传统方法土法烧砖。设备简陋,量少,质量低,生产时断时续。1977年,敖其、宏力、永民、松江4个大队办起砖(瓦)场。年产红砖 2 400万块,粘土瓦3万片,采挖砂石2 000多立方米。
1980年,郊区社队企业管理局设立矿业建材公司,专门管理建材生产和采掘,使建材工业向协调、配套方向发展。1981年利用山地、废弃地建起轮式砖窑和采砂场。1982年年产红砖1 785万块,占郊区总产量的46.3%,采掘砂、石53 万立方米,生产各种规格水泥瓦354万片。1983年,建材工业总产值达1 535万元,占当年郊区社队企业总产值的42.2%。 1985年,长青乡范家村在原办建材厂的基础上,又增添天然大理石、水磨石制品、塑料装饰板等3个系列7种新产品。年产水泥瓦300万片,水磨石3万立方米,天然大理石1万平方米,马路砖60万块,红砖500万块,塑料制品50吨。当年实现总产值270万元,总收入250万元,完成利税29万元。成为郊区乡镇骨干企业之一。1985年,建材企业发展到220个,其中乡(镇)办 14个,村办99个,个体办107个,从业人员5 246人。区内36个砖厂有25座轮式砖窑,设备有制砖机36台、制瓦机11台,砖瓦生产全部实现机械化。拥有固定资产1 032万元,1985—1989年先后开发新产品 21个。松江大理石厂生产的大理石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福山联营建材厂、黑通砖场、平安砖场、联营二场生产的红砖被评为黑龙江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质产品。福山联营建材厂荣获国家农业部优胜企业称号。福山砖场、黑通砖场、联营砖场、范家村建材厂、松江大理石厂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胜企业。1989年,建材工业完成年产值6 700万元,比1988 年增长 46.9%,上缴利税791万元,比1988年增长45.6%。
轻纺工业 50年代以前,市郊各村屯只有几户“成衣铺”,从业人员十几人。50年代初,从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迁入部分手工匠人,于各村从事编织、缝纫、皮革、酿酒等生产。到1960年从事手工业生产者有120余人,年总产值为 32.6万元。经过逐步调整发展,1965年办起手工业企业13个,从业人员100余人,年总产值 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手工业被视为“资本主义”,而受到批判,发展受到限期,许多社队办的企业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后,轻纺工业发展迅速,已逐步形成纺织、缝纫、造纸、皮革、橡胶、化工等多门类的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由手工操作逐渐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先后增添棉毛机、纬编机、缫丝机、纸浆机、制革设备、电动缝纫机、电剪子等新式设备。1985年,轻纺企业发展到87个,其中乡(镇)办15个,村办9个,局直属1个,个体办62 个。行业分布:纺织2个,缝纫21个,皮革、毛皮制品业13个,造纸、纸制品业7个,化工6个,橡胶制品业14个,酿酒业24个。从业人员1 406人。实现年总产值1 151万元,总收入695万元,获纯利润 54万元,上缴税金25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2万元。1989 年,轻纺企业增至151个,从业人员达2 342人,比1985年增长66.5%。实现年产值5 512万元,完成总收入5 142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3.8和6.4倍;获纯利润247万元,上缴税金109万元。固定资产达到1 210万元,比1985年增长1.2倍。
食品工业 70年代前,郊区农村仅有米、面加工,兼产少量食醋、酱油、糕点等。80年代后,以粮食、农副产品加工为基础的食品加工业有了迅速发展。到1985年,食品加工业发展到54个,其中村办26个,局直属1个,个体27个。年总产值117.7万元,产品销售收入 101万元,获纯利润10.1万元。1989年,食品工业发展到260个。其中乡办7个,村办 52个,个体201个。行业分布:食品加工101个,饮料加工72个,酿酒87个。从业人员共 1 882人。年产值2 955万元,比1985年增长24倍;获纯利润147万元,比1985年增长13倍;上缴国家税利7.4万元。
其它工业 1985年有小型企业126个。其中乡办7个,村办22个,局直属1个,个体96个。行业分布:木材加工及草柳编织业44个,家具制造业37个,工艺美术品加工业45个。年总产值874.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652万元,获纯利润70.5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1万元,固定资产262.5万元。主要产品11 种,其中草、柳编织品8万件,木制家具0.3万件,木材加工9 002立方米,各种工艺美术品总值18万元。到1989年,企业发展到631个,其中乡办7个,村办 156个,局直属1个,个体467个。从业人员1 803 人。总产值4 901万元,产品销售收入3 892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4.6和4.9倍;利润194.6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03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1.7和8.3倍;固定资产达946万元,比1985年增长2.6倍。编织品出口创汇40万美元。
建筑业 50年代前,郊区农村多以互助形式进行房屋修建。60年代中期,始有专业建筑施工队,人数最多时达1 70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斥为冲击“农业学大寨”,使 70多个专业建筑工程队,被迫全部解散。70年代末,农村建筑业又重新活跃起来。1 979 年,各社队先后建起30个土木修建工程队,从业人员2 013人。到1984年,建筑工程队增至 98个,其中个体24个。多数建筑企业工种齐全,基本形成设计、预制、施工配套的生产能力。1985年有 8个建筑公司进入大兴安岭、沈阳、双鸭山、鹤岗、七台河、汤原、桦川、宝清、集贤、同江、萝北等市、县的建筑市场。施工面积139 700平方米,比1984年增长 1.2倍。实现年总产值3 398万元,完成总收入2 074万元,上缴利税293.1万元。佳木斯市联营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承建的佳木斯市公企处4 000平方米办公楼被评为省级银牌工程;第五分公司承建的七台河市1 800平方米的教学楼、第一分公司承建的双鸭山市双阳矿 2 170平方米的住宅楼均被评为市级全优工程。
1987年10月,郊区成立建筑工程管理委员会,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调整整顿。将各乡镇建筑工程企业,划归乡镇企业公司直接统一管理。整顿后的建筑企业,施工能力进一步增强。1989年底,郊区建筑企业共有69个,经省、市建委审查,符合国家四级施工企业标准的有 6个,四级以下的63个。其中乡镇办8个,村办12个,个体办49个。从业人员8 947人。乡村两级集体建筑企业拥有固定资产4 441万元,大中型建筑设备258 台(件)。个体建筑业拥有固定资产 91万元,主要机械设备70台(件)。1988年,大来镇建筑工程公司被市建委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程队;松江乡建筑工程公司被省政府授予“进度快,质量好”锦旗。
1989年,郊区建筑业完成竣工面积11.98万平方米。其中外市县6.14万平方米,城区内4.75万平方米,郊区内1.09万平方米。实现总收入4 771万元,比1985年增长1.8倍。大来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市托管处大楼,提前一个月交付使用,被评为市级全优工程。
运输业 60年代前,农村社队只在农闲季节抽出少量劳畜力,做副业从事运输活动,无专业性运输业。进入7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近郊始有五一、长青、佳西、万发、光明 5个大队建起专业运输队,进入城内承揽运输。到1975年,郊区专业运输队发展到 8个,运输工具是畜力胶轮车,年纯收入 8.5万元。1979年后,运输业大量发展。有专业性常年运输和季节性副业运输两种形式。1985年,专业运输队发展到688个,各种运输车1 043台,其中汽车 198台,胶轮拖拉机811台,畜力车34台。总收入1 103.1万元,完成利税214.6万元。副业运输队486个,从业人员1 037人,各种车辆759台,其中汽车69 台,胶轮机动车686台,畜力车 4台。总收入29.9万元,上缴利税 8.4万元。1986年后,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市区禁止拖拉机和马车进城,大部分乡镇运输队换购汽车。
1989年,专业运输队(户)发展到1 859个,其中乡办2个,村办 37个,个体1 820个。从业人员3 671人,专业运输车辆1 100台。总收入达7 285万元,上缴国家利税19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 3 500多万元。郊区副业运输队(户)发展到1 100个,各种运输车辆近千台。总收入3 00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百万元。拥有固定资产4 000万元。
商 业 70年代前,郊区乡村商业长期由供销社独家经营。1979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实施,社队兴办的商业网点很快遍布各村。经销日用百货、糕点、烟酒、糖茶、农副产品等。1980年,松江公社兴国村、长青公社万发村农民集资进城办商业,创一先例。敖其镇和松江公社联合村因地制宜在本村办起商服一条街,活跃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83—1985年,沿江、四丰、松江、长青、大来等乡镇,先后进入市区兴办贸易公司、货栈、商行等18处,使农村办商业的路子进一步拓宽。1985年,郊区乡镇企业系统的商业网点达895个,其中局直2个,乡(镇)办21个,村办 9个,个体863个。从业人员1 507人。实现总收入1 913万元,其中局直371万元,乡(镇)办654万元,村办 611万元,个体277万元。经过整顿,到1989年商业网点为778 个,其中局直2个,乡(镇)办18个,村办29个,个体729个。从业人员1 294人。实现总收入7 599万元,比1985年增长3倍。其中局直90万元,乡(镇)办1 048万元,村办945万元,个体5 516万元。
饮食业 1979年以来,各乡村开始兴办饮食业。1981年后,大部分乡村先后办起饭店、面条加工、冷饮、糕点等饮食业网点。长青、松江、沿江等乡村利用地处近郊和交通要道等地理优势,办起多处饭店。四丰乡在野游盛季,开办季节性饭店、冷饮店。1985年,郊区各乡村共办饮食业网点388处。其中乡办3处,村办8处,个体办 377处。总收入397万元,其中乡办20万元,村办116万元,个体办261万元。此后,饮食业经营额稳步增长。至1989年,经过整顿,饮食业网点为197个,其中乡办1个,村办1个,个体办195个。实现总收入 3 369万元,比1985年增长7倍多。
服务业 自1979年起,各乡村始办服务业。经营项目有旅店、自行车修理、修鞋、修表和电器维修等。1985年,长青乡、敖其镇分别在本地办起旅店,为过往旅客提供方便。四丰乡和平村利用靠近市区三大医院的地理条件,办起旅店带饭店,每天住宿、就餐达百人,日收入上千元。1985年,长青乡佳西村与郊区乡镇企业管理局联办佳西宾馆,投资 400万元,总建筑面积7 137平方米,成为城区大型宾馆之一。
1989年,郊区共有服务业网点556个。其中局直1个,乡(镇)办1个,村办16个,个体办538个。从业人员2 056人。年总收入2 5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