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管理
第三节 企业管理
经营体制 1978年前,郊区社队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大都照搬或效仿国营企业模式。企业“大锅饭”,工人“铁饭碗”,没压力、没动力、没活力,束缚生产力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经济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体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干部与工人层层责、权、利结合,联产联利计酬。改变了过去的弊端。企业生产发展快,经济效益好。
承包形式 经过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普遍实行集体承包责任制。松江乡新华机电厂实行厂领导班子集体承包责任制。每年由乡企业公司下达全年生产任务指标,超纯利润部分按“四、三、三”分成,即 40%留厂作为扩大企业再生产基金, 30%留作集体承包奖金,30%上缴乡政府。厂领导对各车间实行单独核算,各车间对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年初厂与乡签订合同,年终按合同规定兑现。长青乡建材机械厂实行集体承包,厂超额完成利润每增 1万元,奖给承包者 200元,完不成利润指标,承包者不得工资。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加浮动,年终根据个人贡献大小评比,奖励现金。同时,实行厂完成上缴利润后 4%回扣,除上缴税金外,30%留厂扩大再生产,70%由承包者作为奖励职工的奖金。乡企局企业供销公司实行公司对乡企局定利润死上缴的办法。公司每年上缴主管局管理费3万元。 公司对下(包括公司领导)取消基本工资,实行任务到组,费用包干,毛利分成。完成任务按毛利24%提成,其余76%为公司所得。完不成任务,凡参加承包人员,均按全年分成所得的20%扣罚。
经济联合 1982年后,乡镇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长青乡佳西电缆厂同沈阳市电缆厂组成联合体;龙江联营农副产品加工厂同浙江省萧山县长河食品厂联营;松江乡建华机电厂同佳木斯工学院组成厂校间联合体;松花江造纸厂由 5户农民组成企业经济联合体,企业经济增强了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到1989年,郊区共与14个省、21个市和17个科研单位、14所大专院校、70多家企业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横向经济技术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