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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品流通

第四节 商品流通



  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属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值和社会商品零售额较小。自1952年起始有较大增长。至1957年,购进总值达到15 681万元,其中国内纯购进5 483万元,均比1952年增长1.1倍;销售总值达17 147万元,其中国内纯销售14 579万元,均比1952 年增长1.3倍。同年社会商品零售额7 126万元,比1952年增长87%。1958年以后,城市就业人口增加,社会购买力相应增长,商业部门在“大跃进”推动下开展大购大销,经营额持续增长。但因不适销商品增多,库存总值大幅度上升。1958年库存总值4 236万元,为1957年的9倍。国民经济困难和调整时期,商品货源短缺,经营额急剧下降。1962年,商品购销总值分别为1957年的55.8%和69.9%,社会商品零售额8 862万元,比1957年增长 24.4%,与1958年持平。1966年起经营额逐步上升。到1978年,市属商业购销总值均达2.4亿多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1倍左右。其中国内纯购进和国内纯销售分别比1965年增长1.55倍和1.11倍。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19 051万元,比1965年增长1.14倍。1979年以后,商品货源日益丰富,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商业经营额迅猛增长。198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03 654万元,比1978年增长4.4倍,为历史最高水平。社会商品购进总值、销售总值分别达到128 624万元和105 900万元。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对金属、木材、煤炭、机电产品等生产资料(物资)商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商品由物资部门统一调拨和按计划供应。80年代以后,物资流通领域进行改革,计划品种逐步缩小,市场调节比例逐步加大,物资购销额亦逐步扩大。至1989年,市物资系统各专业公司购进、销售额分别达到32 414万元和35 688万元。

  新中国建立后,佳木斯进出口贸易由小到大逐步发展。50—60年代期间,以出口大豆、玉米等农副产品为主。80年代以后,纺织品、轻化工业品、机械设备、医药保健品等工业品出口增多,出口结构有所改善,出口商品收购额大幅度增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亦不断扩大。1989年,出口商品实际收购额19 384万元,创汇3 881万美元。

佳木斯市社会商品零售额
  表13—9 单位:万元








  注:1985—1989年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1949—1989年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值
  表13—10 单位:万元





  注:1949—1984年为市属商业部门购销存总值,即不含省属二级站和商业系统外商业企业、
个体商业的购销存总值。1988—1989年为全市区全部商业购销存总值。

物资部门各类物资购销额
  表13—11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