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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肉蛋

第三章 副食品

第一节 肉蛋



  行业简况 早期居民所用肉蛋类副食品主要靠自养自食,有余部分拿到集市上出售。民国时期,随着小城镇的形成,渐有肉类摊贩。1920年始有凌云堂、盛发源 2家肉铺。1931年,私营肉铺增至15家。1938年,私营肉铺达到26家。1940年以后经济萧条,民生凋敝,饲养枯竭。除少数农户自养自食外,市场少有肉类供应。至E1本投降前夕,肉店全部倒闭。

  解放后,肉类商贩陆续复业。1946年,全市有肉类摊床 77户,从业人员168人。后经整顿,至1950年尚有24户,从业者103人。

  1949年,国营土产公司开始经营肉蛋购销业务,先后于西林街、西菜市、北市场、永安街设立门市部,于郊区松江、三合村设立收购站,并从外地组织大批货源,保证城市肉蛋等副食品供应。1954年4月,国营商业划细经营分工,土产公司改建食品公司,专营肉蛋商品,下设4个肉类店部和5个收购站。另有其它行业兼营肉食品的网点7个和私营肉铺15家。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38户私营肉铺并入食品公司。从此变为独家经营,产销纳入统一计划轨道,实行生猪收购、屠宰、销售一条鞭经营。经过多次网点调整,到1964年末,食品公司有直属网点肉类店部3个,鲜蛋门市部5个,农村收购站14个,其它行业兼营网点28个。

  80年代改革开放后,经营肉、蛋、禽者陆续增加,农民和个体经营户进入市场,打破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格局。到1989年,食品公司设在农村的收购站全部撤销,市内有销售网点18个,共有职工1 037人。另有国营商业兼营肉食品网点 27个;个体肉食品摊点1961个,从业人员 2 691人;游动卖蛋商贩数百人。多种经济类型、多种经营方式的肉蛋市场日趋繁荣活跃,商品供应充足,流通渠道畅通,价格合理,购销两便。

  商品经营 长期以来,国营商业经营肉食的主要品种是猪肉,多是凭证限量供应城市居民。牛羊肉因受货源限制,仅保证回民凭证限量供应,有余时售给其他消费者。鲜蛋依据货源情况确定供应数量。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农村肉、蛋、禽等副食生产发展很快,货源充足,城乡实行放开经营。

  猪 肉 社会主义改造前,猪肉多为个体经营的“肉床子”。日前购进活猪,翌晨屠宰,当天售完。日宰20头左右,年宰猪约近万头。

  国营商业经营肉食商品以来,猪源的消长决定着购销总值的增减与市场供应的状况。1950年购进1 653头,其中地产猪1 140头。1952年后,生猪购进量逐年增加,到1959年购进35 630头。60年代初期,猪源减少,购进量大幅度下降。1962年购进降至12 130头,比1959年下降66%。1963—1965年,随着农村政策调整,生猪生产恢复与发展较快,生猪购进量大幅度增长。1965年购进69 399头,比1962年增长4.7倍。1966—1978 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农民养猪受到批判,外地货源封锁,购进量均低于1965年水平,肉类供应长期紧张。1979年随着生产好转,购进量跃升到15万头,比上年增长1 倍。1982年购进量达到17万头,一时出现肉多库满之势。1983年后,生猪及猪肉实行放开经营,国营公司生猪购进量缩小,年均购进7 万头左右,其中外地采购和调入比重占95%以上。郊区地产猪多由个体肉贩就近收购屠宰,国营收购比重下降突出。1989年,市食品公司购进生猪66 882头,比1982年减少10.3万头。 其中外地采购56 023头,占83.8%;调入10 569头,占15.8%;地产猪只购进290头,占0.4%。

  为解决肉源不足,1955年开始执行猪、蛋、禽、羊派养派购政策和一系列鼓励措施。由政府向农户下达指令性饲养和交售计划,一般每年向每个农户派购猪1~2头,家禽 1只,鲜蛋半市斤,菜羊按生产队存栏数的 3%派购。为鼓励农民交售,先后实行发放预购定金;购留各半,即交售1头猪返给半头猪的肉或肉票;养猪留粮,养1头种公猪或母猪,留饲料粮75公斤,养仔猪每头留粮10公斤;奖售物资,交售 1头猪奖给布票 7尺,交售 1公斤毛猪按定等奖售饲料粮0.5~1公斤;超交者分别奖给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紧俏商品的购买票;超交加价,超额交售部分另外加价20 04;留饲料地,即派购1头猪由生产队拨给2~3分饲料地等政策和办法。另外对全面完成猪、羊、禽、蛋交售任务的乡、村,发给有关干部奖金30~50元。

  这些政策和措施在计划经济时期,对生猪的生产和收购虽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名目繁多,执行较难,有的地方和有的项目未能全部兑现,实际上助长了命令主义,农民并不满意。80年代农村改革,农民实行自主经营,指令性生产、强制交售及烦琐的政策规定先后废除。乡村肉蛋流通渠道放开,国营收购网点相继撤销。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市人口增多,社会购买力提高,居民对肉类的需要量不断上升。50年代前期,供求基本平衡。此后20多年,长期处于紧缺状态。直至80年代改革开放,市场供应方得根本改善。国营商业的猪肉销售量,1950 年为8.1万公斤,1955—1959年,年均销售超过100万公斤。1960一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猪肉供应量剧跌,年均销售仅 26万公斤。城市人均一年吃不到一市斤。经济调整以后,货源虽有好转,但供应水平仍然很低。1963—1978年年均销售猪肉300万公斤左右,人均每月只供应半市斤肉。1979—1984年,年均销售猪肉增至700万公斤,人均每月供应达到 1市斤以上。1985年后,猪肉多渠道经营,肉源充足,供应敞开,取消限量。国营公司猪肉销量逐年下降。1989年仅销售192万公斤。

  1958年以前,猪肉实行敞开销售。1959—1963年对居民平日不供应猪肉,只在新年、春节、五一、国庆等主要节日凭票证供应少量猪肉。对重病员、产妇、特种作业人员、部分市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给予适当照顾。对饭店、旅客车船用肉也压缩到最低水平。1965年前后,因货源增加,市场供应较为宽松,但仍实行凭票定量供应。直到1979年取消票证,实行敞开供应。猪肉的传统售卖方式均带皮带骨。70年代开始剔骨,80年代实行分部位剖割,受到消费者欢迎。

食品公司生猪购进量及猪肉销售量
  表13—32



  牛羊肉 50年代后期,国家规定牛、羊为二类商品,按存栏3%派购。1965--1989 年,国营商业共购进活牛24 399头,牛肉64.32万公斤。其中市区收购活牛5 463头。1951—1989年累计购进菜羊102 913只,其中市区收购10 051只,占购进总量的9.8%。

  长期以来,牛、羊货源偏少,牛羊肉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仅保证对回族凭证限量供应,有余时方能售给其他消费者。对回族凭票供应牛羊肉的时间、数量与对汉族供应猪肉相同。1965—1989年共销售牛羊肉 302万公斤,年均销售12万公斤。1984年,牛羊肉放开经营后,集贸市场牛羊肉商贩逐年增加,牛羊肉销售比重上升。1989年,国营商业销售牛羊肉14.6万公斤,农贸市场牛羊肉成交量达82.6万公斤,超出国营商业销售量4.7倍。

  为尊重民族习惯,市食品公司设有回民商店、牛羊屠宰车间和冷藏专库。

市食品公司菜牛、菜羊、牛羊肉购销量
  表13—33



  鲜 蛋 50年代前期,城市居民用蛋主要从集贸市场购买。国营商业经营的鲜蛋大部从外地调入,主要供应医院和集体伙食单位。1952—1958年,从外地调入和购进鲜蛋1 200吨。1959年以后,地产鲜蛋收购比重上升,当年收购地产蛋198.7吨,占总购进量的99%。 三年经济困难期间,鲜蛋购进量大幅度下降。1962年仅购进51.6吨,比1959年下降74.2%。1963年以后,农业生产好转,加之集体养鸡逐步发展,购进量迅速上升。 1965—1978年,年均购进鲜蛋700吨左右,比1959年增长2.5倍。其中地产蛋占 86%。1979年以后,专业养鸡户增多,加之国营商业实行以料换蛋办法,每收1 公斤蛋,供给7 公斤饲料,收购量明显增加,鸡蛋供应缓和。1979年购进量上升到1 500吨,比上年增长近 1倍。1983年,鲜蛋收购增至2 500吨,实现了地产蛋完全自给。1985年后随着市场放开,个体鲜蛋商贩大量增加,地产蛋市场几乎被其全部占领,国营公司鲜蛋经营量暴跌。到1989年,市食品公司鲜蛋购进量降至 158.7吨,仅为1979年的10.6%。

  50年代中期,鲜蛋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居民可以自由选购。50年代后期,需求增长,供不应求。从1957年起,国营公司只能保证节日、产妇和其它特需供应,平时对居民实行凭票证限量供应。供应数量依货源情况确定。1957—1961年只在新年(或春节)、端午节(或五一节)每户供应鲜蛋5~10个。1962—1963年对居民停止供应。1964年后,仅端午节每户供应5个蛋。1978年起货源渐好,供应标准渐有提高,至1983年敞开供应。

市食品公司鲜蛋购销量
  表13—34 单位:吨



  肉制品 50年代前,市内只有饮食业和少量商贩加工出售肉制品。自1958年起,国营商业始办熟食加工,花色品种由少到多,产量、质量逐步提高。1959年投放生肉61.3吨,加工成品31吨。1961—1962年,肉源紧缺,只生产少量低档产品。1963年以后,加工量逐渐增多。1978年以后,品种、数量进一步增加,制品向高档发展。1989年,肉制品品种达到41种,加工成品462.5吨。

市食品公司肉制品加工及销售量
  表13—35 单位:吨



  屠宰加工、检疫新中国建立初期,屠宰设备简陋,生猪皆为土法屠宰,大锅烫煺,全部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效率低,质量差。1958年实现轨道滑轮传送等革新,代替部分手工操作。1974—1977年,生猪宰后扒皮取代烫煺。1978年新建生猪屠宰车间,安装麻电、淋浴、钢架轨道滑轮、打毛机等设备,实现半机械化屠宰加工,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商品质量。

熟食加工厂初建时亦手工操作,土法烹熟。60年代后改造厂房,引进灌肠机、远红外线电烤炉等新设备、新工艺,实现了加工机械化、电气化。

  为保证人民健康,食品公司50年代后期建立畜禽宰前、宰后和熟食品检疫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和仪器,认真执行国家卫生防疫有关规定,保证商品卫生合格方准出售。对检出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制品禁止作食品出售。

市食品公司购销存总值
  表13—36 单位:万元






  经营设施 旧时,副食品经营设施简陋。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和企业投资兴建和购置各种经营设施,使副食品的经营、储存、加工等条件有很大改进。

  冷 库 原土产公司曾用自然冰块砌筑圆拱冰库 1座,次年化毁。1951年重建砖木结构冷库1座,面积450平方米,贮存能力250吨。1975年扩建为1 110平方米,贮存能力 480吨。1978年新建大型现代化冷库1座,面积5 332平方米,贮存能力5 000吨。

  1979年冷库总面积达到6 442平方米,贮存能力5 480吨,约相当于市区一年的肉食品销量。

  仓 库 1962年,食品公司建永久性仓库1 600平方米,贮存能力1 000吨。1972年续建400平方米半永久性仓库,贮存能力250吨。大型冷库建成后,部分仓库拆除,仅保留2栋,面积800平方米,贮存能力500吨。1988年新建仓库1座,面积640平方米,贮存能力600吨。到1989年共有仓库1 440平方米,贮存能力1 100吨。

  猪 舍 1958年前对旺季集中调入的活猪以简易棚圈临时饲养。1959年始建砖瓦猪舍 8栋,面积2 400平方米。1979年增至11栋2 800平方米。生猪放开经营后,调入生猪减少,猪舍全部闲置。

  生产加工车间 1977年前,食品公司有屠宰车间801平方米和熟食车间360平方米。1978年后陆续新建屠宰大楼、熟食车间、汽水车间、孵化车间 3 580平方米。生产加工车间总面积达到6 168平方米。

  营业室 50年代初,原土产公司有肉食品营业网点4处,营业室面积800平方米。1964年网点增至10处,营业室面积增至1 500平方米。1962年部分网点交出,营业室面积缩小为250平方米。此后营业网点经多次调整,到1989年营业室面积为1 270平方米。

  另有办公楼1座,960平方米;铁路专用线 1条,长350米。1989年,固定资产总值1 084万元。

  经济效益 1954—1961年,市食品公司经营的肉蛋等商品,购销差价正常,企业稍有盈利。8年间年均盈利7.5万元。1962年以后实行逐步提高收购价格和稳定销售价格的政策。进价高于销价,形成购销倒挂,企业亏损。1962—1989年亏损额随经营量的增长而逐年加大。28年累计亏损8 353万元,年均亏损298万元。其中60年代年均亏损110万元,70年代年均亏损230万元,80年代年均亏损增至520万元。1988年、1989年亏损最多,分别为796万元和711万元。

  猪肉、鲜蛋执行国家指令性价格,倒挂差价属于政策性亏损,每年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办法是:食品公司根据生猪收购和调入计划,按照购进价格,加上合理流通费用,作为总购进成本,其超出销售价格部分作为计划亏损额,由财政部门审核下达年度亏损定额指标。年末超亏不补,减亏视作盈利。1955—1989年,地方财政共给食品公司亏损补贴 8 057.2万元,年均拨补230万元,按城市人口平均每年人均贴补6元左右。

市食品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表13—37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