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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百货

第四章 日用工业品

第一节 百货



  行业简况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商人王玉轩开设东升庆杂货铺,经营布疋、日用百货,是为佳木斯第一家商业店铺。其后,杂货铺日渐增多,1931年达到45家。

  日伪统治时期,百货业一度畸形发展,1939年达到519家。其中民族商业503家,日商16家。内有小杂货铺 479家。1940年后,伪满洲国经济凋敞,商品奇缺,民族商业纷纷倒闭。至日本投降前夕,勉强维持营业者不足半数。

  人民政权成立后,实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百货业重新获得生机。1946年,私营杂货店开业265家,从业人员731人。1948年增至547家、831人。同时还先后开办4个集团商场和4个露天市场,有数百个摊位。1946年 7月,市政府接收私营三泽洋行开设利群百货商店,成为佳木斯市第一家全民所有制百货商业企业。1948年8月,市百货公司建立,下设3个营业部,职工50人。1951年10月,佳木斯地区百货批发站建立,相继花纱布公司并入,担负佳木斯经济区百货采购、供应任务。自此,国营百货商业阵地扩大,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私营百货商业经过整顿则日趋缩减。1949年为395家,从业人员535人。1955年减至121家,910人。1956年,私营百货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公私合营百货商店(设7 个门市部)和百货合作总店,由国营百货公司归口管理。1958年,市百货公司曾一度撤销,零售网点下放到市区人民公社。1960年恢复市公司建制,下属7个零售商店。此后,百货业长期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形成单一的流通网络。

  实行改革开放后,集体、个体、私营百货业大量出现,改变了国营百货业的“一统天下”。至1989年,市区共有百货商业网点559个,从业人员9 815人。其中百货二级站、市公司和百货大楼所属16 个网点,职工3 632人;其它部门开办的百货商店332个,职工5 853人;私营和个体百货商店211户,从业人员330人。此外,还有轻工市场、佳木斯商场、大世界等个体百货摊位1 300余个,从业人员1 300余人。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百货市场。

  二级批发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商品流通实行分级计划调拨、分配制度。佳木斯百货采购供应站是二级批发企业,担负着佳木斯经济区日用工业品的采购、供应任务。建站初期,经营百货、纺织、五金、交电、糖酒、化工等商品近万种。1953年后,随着五金、交电、糖酒、化工、纺织等专业批发机构相继建立,改以专营百货商品。50年代前期,百货二级站对人民生活必需的地方工业产品实行计划生产、计划收购,对不同品种分别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形式。省外进货由国家一级站和外省二级站调入。商品销售以垂直调出为主,供应范围为佳木斯经济区17个市县和国营农场、林业局的县级(三级)公司。重要商品按指令性计划调拨供应,一般商品以订货为主,统一平衡分配。次要商品由县公司看样选购。1957年购销总值分别为2 022万元和1 930万元,比1952年分别增长66.8%和1.7倍。其中地方商品收购值526万元,占购进总值的26%。

  1958年“大跃进”期间,实行大购大销,提出“生产什么就收购什么,生产多少就收购多少”的口号。当年地方工业产品收购值猛增到1 018万元,比上年增长近1倍。由于盲目收购,不适销商品增多,库存积压,损失较大。1959—1961年,地方轻工产品生产下降,收购值急剧下跌。3年平均年收购值仅500万元左右,占购进总值的 11.6%。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商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改进三类商品日用工业品经营方针和流通形式的意见》,对三类商品购销形式进行调整,按着商品生产和销售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包销、定购、选购等形式。同时,随着地方轻工业生产的恢复,收购出现增长势头。1962—1965年,地产品收购值年平均1 206万元,占购进总值的比例上升到24.6%。1966—1969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商品购销值下降。商品购进形式再一次回到统购包销的老路。1970年后,购销值开始回升,至1978年购销总值分别达到1亿元左右,比1965年增长1.3倍。其中地方产品收购值3 190万元,占购进总值的31.7%。

  80年代后逐步取消计划调拨制度,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经营。各行业开办的百货商业和个体、私营百货商业大量增加,流通体制逐步向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转变。在竞争中,二级站购销额大幅度下降。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在内部进行企业整顿和改革,落实经济责任制。外部发展横向联合,开展工商联销和商商联销。1986年对市内大型零售商店实行调拨价,对社会商业和企事业单位敞开供应。1989年加入黑龙江省百货、文化集团,牵头与21家县级百货公司成立佳木斯经济区百货批发集团;与京、津、沪17家工商企业成立三江纸张集团。至1989年已与全国 800余家工商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商品流通渠道拓宽,销售供应网络扩展到省外。自1985年开始扭转购销连续多年滑坡局面。1989年,销售总值达0.85亿元,比1984年增长17.1%,但仍较历史最高水平低15%。

  60年代,百货二级站年平均实现利润400万元左右,1969年达到790万元。年资金周转 4次左右,费用率2.8%左右。70年代,年平均利润700万元,1975年实现 860万元,是历史上最好的年份。80年代以后,费用上升较大,资金周转减慢,利润下降。1981年、1982年、1984年出现亏损。1986年后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同年开始实行批发税,年税利总额60万元左右。1989年实现利润23万元,上缴税金143万元,税利合计166万元。

佳木斯百货采购供应站购、销、存总值
  表13—54 单位:万元



佳木斯百货采购供应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表13—55 单位:万元






  三级批发及零售 市百货公司担负市区三级批发和零售业务。商品进货由二级站调入为主,兼收购少量地方工业品。1948年,市公司下设 3个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在市场上,国营商业零售额所占比重较小。新中国建立后,国营商业迅速发展壮大。1953年后,市百货公司设立批发商店,零售商店由原来3个增加到5个,并实行独立核算。国营商业在市场的零售额比重显著增大,并逐步占领了百货市场。为扩大销售,繁荣市场,50年代前期,积极开展推销竞赛,组织样品下乡,帮助农村供销社扩大经营。在城市,曾一度将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照相机、呢绒等商品以分期付款方式赊销给机关企业职工。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纳入国营商业归口管理轨道。此后长达20多年,全部实行国营专业公司固定渠道、统一价格、计划供应的封闭式流通体制。1956年后,随着城市人口和就业的迅速增长,加之工资改革,社会购买力增长较快,对商品的需求量加大。尽管百货公司的经营额逐年增长,但商品供应紧张趋势却日益加剧。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以后,城市人口和就业人员增长过快,加之在大办钢铁中,一些原来生产日用工业品的工业和手工业,或因原料短缺,或因转产重工业产品,使日用百货货源锐减。许多商品经常断档脱销,小商品尤为严重,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为求合理分配,对多种人民生活必需品采取限购的办法。从1961年开始,先后对胶鞋、布鞋、皮鞋、火柴、肥皂、香皂、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牙膏等分别实行定量供应、发票供应或以旧换新等办法。手表一度实行高价销售,价格高出平价1.84倍。市场紧俏的呢绒、绸缎、毛线、毛毯、名牌收音机等“好、少、新”商品,实行专店经营,凭批件购买。还将名牌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列为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物资,供应给完成和超额完成粮、菜、生猪等交售任务的农户。由于票证繁多,手续繁琐,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不便。由此也助长了商业部门的官办作风,服务质量下降,商品“走后门”的风气滋长,消费者很不满意。

  1963—1965年,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商品货源有所好转,供求紧张状况渐有缓和,限量凭票供应的品种减少。“文化大革命”中,生产和流通遭到破坏。部分商品被视为“封、资、修”停止经销。而伴随大字报、大串连、大搞“红城”、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插队落户等活动,又使某些商品的需求增长,供不应求的矛盾再次加剧,不得不再度扩大凭票限量供应的范围。

  80年代,流通体制放开,商业系统外的国营、集体、私营、个体开办百货商业者大量涌现。流通体制向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渠道流通、多种形式经营、少环节的方向转变。购销关系也由卖方市场逐渐转为买方市场,竞争日渐激烈。在新的形势下,国营百货公司及其所属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自主权。与全国各地厂家、商业部门建立进货、联销、代销关系。先后与牡丹江、大庆、吉林、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青岛、南京、上海、杭州等450 多个名牌商品厂家建立基本货源基地。自采商品比重逐年上升,从二级站选购商品比重下降。三级批发打开供应区划界限,向全社会敞开供货。同时,实行拆包打件,挑选花色,免费送货,合理包赔退换,调剂余缺,代办包装发运等项服务措施,为买方提供方便。零售商店积极改善门面设施,改进柜台服务,大件商品送货上门,耐用消费品售后服务,竞相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商品销售。到1989年,市百货公司共有10个基层营业网点,面积18 225 平方米,职工1 993人。当年购进总值16 321万元,销售总值18 070万元,均为1978年的2倍。

  1960—1972年,市百货公司年利润率在0.8%左右。1973年以后上升至2%以上。年均实现利税400万元左右。1989年实现利润255万元,上缴税金467万元,税利合计722万元。

  百货大楼 佳木斯百货大楼是三江地区规模最大的国营百货商店。1974年兴建,1978年10月1日开业。位于长安路中段,营业面积 1.4万平方米,职工1 427人。内设大百货、小百货、纺织、针织、服装、鞋帽、文化、五金、家电、钟表、照相、家具、灯具、装璜、儿童用品、食品、日用杂货等15个商场和1个批发部。经营19大类,2.1万种商品,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日客流量4~5万人次,日均销售额35万元。

  百货大楼以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为办店宗旨,坚持优质服务。内部管理实行以总经理为中心的指挥系统,实行大楼、商场两级核算制和责权利相结合的三级承包责任制,推行销售额工资含量分配制度和内部股份制,吸引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百货大楼的商品经营额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78--1989年,购进总值累计56 723万元,销售总值累计71 592万元;经营利润累计4 497万元,上缴国家税金累计3 253元。先后被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先进单位标兵、文明经营示范单位等称号。

市百货公司购销存总值
  表13—56 单位:万元






市百货公司主要商品销售量
  表13—57



市百货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表13—58 单位:万元






佳木斯百货大楼经营情况
  表13—59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