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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化工原料

第六节 化工原料



  行业简况 清朝末期,镇内始有杂货铺经销矾碱硝等土制化工原料商品。随着洗染业和建筑业的兴起,1937年有专营染料和油漆涂料的商铺 2家,1940年增到10家。1942年后日益萎缩,至日本投降前夕,化工商业全部停业。民主政府成立后,工商业逐渐恢复。1946年开业13家,从业人员29人;1949年经过审查登记,有私营化工商业13家、31人。1950年,市煤建公司设油漆涂料批发部。1954年,市五金公司设化工商店。1956 年7月,市化工原料公司成立,成为既负责市区又担负佳木斯经济区化工原料商品采购供应的专业经营企业。同年,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3家个体、私营化工商户并入国营,形成国营商业独家经营。 其后,市化工原料公司与市五金公司多次分合,1972年重新设立。1979年以来,经过改革开放,化工商业出现国营、集体和私营齐头并进的新局面。市化工原料公司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先后办起 3个集体化工商品销售门市部,安置待业人员66人。社会各行业和个人也办起一批专营或兼营化工商品的商店。到1989年,市区经销化工商品的业户发展到 392户。其中市化工原料公司有职工378人,营业面积690平方米,仓储面积6 980平方米,铁路专用线 1条,固定资产总值206万元。商品销售值为3 320万元,实现利税总值达110.8万元,在化工商业中处于主渠道地位。

  商品购进 新中国成立前,化工原料商品多从依兰、哈尔滨等地进货。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的进货渠道不断拓宽。1978年前严格执行统一调拨体制,通过全国和省统一平衡订货,从省内外一、二级采购供应站按调拨计划定点调入,进货厂家有80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工业自销范围扩大,计划调入的品种、数量逐年减少,地产品也由包销变为选购。1985年后,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国营化工商业实行集团化经营。在全国组建的 3个“一条龙”企业集团中,市化工原料公司作为第二和第三两个企业集团的成员,纳入集团化联合经营轨道,进货地增到90家,其中地产品收购点10家。

地方产品收购 50年代国营商业采取计划收购、包产包销的办法扶持地方工业发展。1970年,地产品收购值43万元,市场自给比重为 4.4%。为扩大自给比重,国营商业通过工商联系会和产销计划平衡会,协助厂家定项目、上品种,先后帮助厂家增加 17种新产品。其中虽有9种逐步淘汰,但仍有8种产品得以保护和发展,从而使地方产品收购额迅速增长。1980年达462万元,比1970年增长9.7倍。收购产品的工厂有21 家,产品43种。地产品收购值占购进总值比例上升到21.3%。1981年以后,工厂自销权扩大,国营商业依据化工产品的特点,在收购中实行积极扶持,协助推销,主要产品按需定购,次要产品按需选购的原则。1989年保持生产的产品有15种。其中国营商业收购12种,工业自销3种。地产品收购值为1 040万元,占商品购进总值的28.9%。

  商品调入 国营商业化工商品货源主要依靠计划调入,其特点是调入值逐年增大,但所占比重逐渐减少。1962年,商品调入值为203万元,占购进总值的94%。1972年,调入值为967万元,虽比1962年增长3.8倍,但比重却降至 84.4%。1979年以来,计划平衡分配的商品逐年减少,调入比重进一步降低。1980年,调入比重降为70.6%。1989年,调入值比重只占44.1%,而外地采购则有较快增长。

  商品销售 50年代,国营化工商业经营品种为120种,其中统一计划平衡分配72 种。60年代,部分化工商品交物资部门经营,商业经销品种为 600种。1983年达到900 种,其中计划平衡分配54种。但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实际上除石腊 1种外,已有53种管理失控。1989年,国营化工商业经营品种1 398种,基本可以满足市场各类需求。

  区域调拨 国营化工商业二级调拨对象为三江地区各市县和国营农、林系统的商业机构,计有固定下拨单位24个。1962年调拨给市县值为120万元。1969年增长到600万元。70年代末增长到900万元。80年代年均达到 1 200万元左右。1989年实际为1 126万元。对省外调拨旨在互通有无,销售值比重很小,且不稳定。60年代,年均不过10万元,70年代年均50万元左右,80年代为100万元上下。1989年实际为96万元,占总调出值1 222万元的7.8%。

  市内销售 国营化工商业市内三级批发对象主要是有关兼营零售商店和基层供销社。70年代前仅40~50家,80年代市场放开增到392家。批发销售值1962年为109 万元,1969年为286万元,1979年升至902万元,1989年达1 849万元,10年增长 1倍。市场零售值1979年为62万元,1989年达到249万元,10年增长3倍。

  主要商品 国营化工商业经营的商品,包括化工原料、油漆涂料、染料、粘胶剂4大类。

  化工原料类 主要品种有石腊、硫磺粉、红矾钾、明矾和小苏打等。多为化学危险品或剧毒品,大部供做工业原料,少数用于民需。1976年,国营商业购销值分别为512万元和686万元。1977年,市化学制药厂生产的苏达明和肝胃气痛片停产,使小苏打销售量由上年的 465.5吨减少到 141.5吨。加之双氧水和氯化锌等地方化工产品停产,减少对化工原料的需求,致使销售值降到 493万元。1985年后,工厂多从产地购进原料,国营商业购销量逐年减少。1989年销售值1 460万元,虽经数次提价,仍比1988年减少8%。

  油漆涂料类 主要品种有喷漆、调合漆、特殊油漆和涂料等。地产油漆由桦川县进货,高级油漆从上海、天津和沈阳等地购进,涂料基本由地产品供应市场。本类商品销售值1974年为504万元,1979年增长1倍,1989年达1 510万元,比1979年增长50%。

  染料类 70年代前货源较紧,多属平衡分配,实行计划供应。1974年,销售值260万元。1975—1982年略有上升,年均销售值 300万元。1982年起,货源增多,市场放开,国营商业销售呈下降趋势。1989年,销售值为245万元,较前期年均减少20%左右。

  粘胶剂类 此类商品是80年代新产品,用于取代骨胶而深受用户欢迎。1989年,购销值为383万元。较1987年增长11倍。

  经济效益 国营化工商业除个别年份经营成果较差外,基本呈上升之势。1958年盲目开展“大购大销”,造成商品积压和资金浪费。1963年开展清资金、清财产、清商品活动,管理有所改善。“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效益一度下降。1975年后,经过整顿和开展“扭亏增盈”活动,改善经营管理,采取扩大就厂直拨、直线运输、压缩不合理库存等措施,使经济效益逐步提高。至1984年,10年年平均实现利税50万元左右。1985—1989年实现税利年均达到 100万元。1989年,在市场销售疲软,费用增大的情况下,经过开展促销活动,加之商品提价,实际完成税利总额110.8万元,比1985年增加26.5%。

市国营化工商业商品购销存总值
  表13—68 单位:万元



市化学原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表13—69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