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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日用杂品

第三节 日用杂品




  行业简况 建镇初期,王玉轩开办首家东升庆杂货店。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依兰孙国香来佳木斯开设裕顺恒杂货铺。1913年,杂货商31家,1928年发展到51家。日军入侵后,1934年经营杂货的店铺 16家。1938年达到98家,从业人员185人。这时粮米、百货、五金、布匹等较大的行业,从杂货行业分离出去。日用杂货业则演变成小型家眷铺、夫妻店,大者四、五人,小者一、二人。1941年初,日用杂货店铺有139户,从业人员233人。嗣后日伪政权实行严酷的经济统制,日用杂货小店铺经不住打击,纷纷倒闭。到1945年日伪政权崩溃前夕,能维持开业者已经寥寥无几。

  解放后,在民主政府保护支持下,日用杂品店铺得到发展。1949年末达到 218户,从业人员331人。到1955年则达346户、454人。与此同时,国营商业逐步建立和壮大。1956 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对较大的56家私营日用杂货商店组成公私合营日杂商店,下设13个门市部,另将近百家个体日杂店铺,组成西林合作日杂商店。同年 5月,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佳木斯采购供应站,下设日用杂品批发部,成为日用杂品采购批发业务的主渠道。1958年 6月,改设土产日杂废品采购供应站(公司)。1968年 8月并入由合江地区土特公司。1973年,地、市机构分设,恢复市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公司。1979年专设日用杂品公司,1981年下属红星、长安、龙华、合作4个日杂商店,共有职工206人。 1985 年,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深入贯彻,打破国营公司独家经营的格局。国营、集体、个人及有关行业参与经营者E1益增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市日用杂品公司坚持发挥主渠道作用,充实健全杂品、陶瓷、家用电器、建材 4个采购批发部,下放基层零售商店的采购权。全系统职工增加到455人。

  商品购进 旧时,日用杂品主要从哈尔滨进货。新中国成立后,粗细瓷器、夏凉用品、纸张、鞭炮等商品的采购地区延伸到辽宁、河北、山东等地。1961年,日用杂品采购纳入计划轨道,主要商品由省土特公司安排进货品种、数量和产地。个别不足品种,经省公司批准,可自行采购。1973年,佳木斯成立土特二级站,承担采购批发业务,经营品种增加,进货渠道扩大至四川、广东、广西、浙江、江西等地。

  1979年,日用杂品市场放开,采购权下放,二级站、市公司均可自由采购。市公司采购品种1981年增到1 398种,253万元,比1978年增加58%。1982年,为适应市场向新、细、精、高档次的方向发展变化,购进细瓷餐具50种,美术陶瓷30种,各种竹、草制品等手工艺品60多种,鞭炮、烟花190多种,家用电器和房屋装修用品100多种。经营品种上升到1 700种。

  1984年,二、三级站合并以后,市日用杂品公司担负佳木斯经济区采购任务。市场全部放开,各市、县批发零售企业均可自行到全国各地择优进货。面对激烈竞争形势,市公司加强采购,先后增加更新换代商品:液化气灶、液化气钢瓶、电饭煲、电烤箱、电冰箱等炊具;电风扇、折椅、钢丝床、玻璃茶几、柜橱、梳妆台等家具;瓷砖、马赛克、地板砖、墙面砖、浴盆、坐便器等建筑装修用品共1 000余种。到1986年,经营品种达到 2 700种,采购额达到1 553万元,较1984年增加 40%。 1989年,在流动资金不足、市场疲软的情况下,经营品种仍保持在2 700种以上,外采金额仍达1 526万元。

  地方产品收购 40年代,地方生产的铁锅、炉具、瓦盆、水桶、洗衣盆、炉筒子、水壶等,由厂家自产自销。50年代,国营商业建立后,开始加工订货或定产包销。地产品主要分三类:一类为铸铁制品。1955年,厂家有私营裕民铁工厂、华昌铁工厂。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归并为公私合营通用机械厂。1958年因“大炼钢铁”,民用锅和炉具停产,造成居民做饭、取暖困难。1962年将铁锅、炉具生产纳入国家计划,恢复生产。商业部门供应原材料,包销产品。当年生产铁锅8 000口、炉具20吨。1964年,商业部门供应通用机械厂废铁料900吨、焦炭 560吨,收购铁锅8万口、炉具100吨,不仅满足本市需要,还部分供应外地。1965年改由黑龙江省土特公司统一供料,包销产品。1968年,佳木斯市锅厂建成,年产铁锅20万口、炉具 200吨。1969—1986年,铁锅、炉具改由佳木斯土特二级站包销,年产铁锅 40万口、炉具1 600吨,供应佳木斯经济区各市、县的需要。1987年以后,居民燃料结构发生变化,铁锅和炉具需要量锐减,收购量下降。当年收购铁锅19万口、炉具355吨。1989年收购铁锅12万口、炉具100吨。二类为土陶制品。1955年有 21户个体手工业者组建土器生产合作社,生产瓦盆、花盆、水罐等,年产7万件,自产自销。1958年改为耐火材料厂,当年生产大缸1 700口,1964年达到3.6万口,由各日杂零售商店经销。因质量不佳,1965年停产。1970年,市商业部门为扶持地方工业发展,协助耐火材料厂改建为陶瓷厂,增加设备,扩建厂房,包销产品,恢复大缸生产。当年生产大缸3万口,基本满足市场需要。 1978年因产品质次价高,再次转产。三类为薄铁制品。1953年由16名薄铁匠人联合成立五金厂,产品有炉筒子、白铁桶、洗衣盆、白铁壶、水舀子。除自设门市出售外,还由日杂商店经销。 1963年,商业部门对生产厂实行加工订货,同年收购炉筒子3万节、洗衣盆7 000个、水桶1万个。1973年因原料缺乏,薄铁制品产量下降,居民必需的炉筒子供不应求。商业部门将薄铁原料纳入计划,对市五金厂增加薄铁原料供应,解决市民冬季取暖的急需。1984年以后,随着统一供热网的建成,更新换代商品增多,炉筒子等薄铁制品加工和收购量逐年减少。到1988年,商业部门不再加工订货,由工厂直接面向市场,自产自销。

  商品销售 50年代,市区日用杂品兼营经销单位对市场缺乏统筹安排,经营品种少,质量差,数量不能满足需要。进入60年代,日用杂品的供应划归市供销联社管理,成立专业公司,集中力量解决居民日常必需的锅、缸、盆、碗供应紧张问题。经过持续努力,到1964年基本满足供应。炒勺、菜刀、炉具、炉筒子、洗衣盆、水桶、水壶等商品,也由经常脱销变为保证供应。70年代,日用杂品供应向多品种、高档次发展。地方产粗瓷大碗已经无人问津。景德镇、佛山等地名牌成套餐具、酒具、茶具销售量大增。1978年,市日用杂品批发部门销售饭碗34万个,其中细瓷碗占80%以上。销售各种烟花、多响鞭炮等喜庆用品100多种,销售额达 50万元。80年代,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新换代商品从无到有,由少到多, 销售量增长迅猛。1985—1989年,市日用杂品公司销售液化气钢瓶2.4万个,液化气灶 1.1万个,排油烟机6 000个,电饭煲1.1万个,电炉1 200 个,电炒锅8 000个,电冰箱800台,远红外线炉2万个。在多头经营,百家竞争的情况下,市日杂公司总销售额逐年上升。1989年达到 1 673万元,比1984年增长27%。

  经济效益 1979年,日用杂品经营业务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分出,成立日用杂品公司,当年实现销售额241万元。因处理积压商品,损失10万元,当年亏损6.7万元。从1980年开始,每年从经营费中列支 10—2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到1989年共修鞭炮库、陶瓷库、简易库1 800平方米,改建其它永久性仓库11 900平方米,购置货运汽车2台,经营条件有所改善。

  1982年后对部分商品由自营改为代销。8年来,年均代销额达200万元,减少利息支出10—20万元。1984年对鞭炮生产厂家实行分期付款方法,年节约资金约近 100万元,减少利息支出约5~10万元。

  1980年以来累计实现利润92.3万元。其中1989年利润额为20.5万元,利润率1.2%。

市日用杂品公司主要商品购、销量
  表13—78



市日用杂品公司经济效益
  表13—79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