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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托与协作

第三节 信托与协作



  信托服务 1963年2月5日,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采取代购、代销、代运输、代加工、调剂物资的“四代一调”方式,开展物资信托服务业务。当年,代购额为 19.83万元,代销额为18.75万元,代加工额为 27.4万元,物资调剂额为 207.4万元。1971—1979年,代购总值为645.8万元,代销总值为628.3万元。

  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形势变化。以代购代销为重点,以集市展销为中心开展“四代一调”(代购、代销、代加工、代运输,物资调剂)业务。代加工和代运输逐渐废止,代购、代销和物资调剂则灵活多样。代购的方式有:(一)建立本地资源基地,为代购物资做后盾;(二)派出业务人员到外地进行代购;(三)利用市内代销物资资源解决代购;(四)采用函电方式代购;(五)把各单位委托的物资汇编集中,用“服务通讯”的方法代购;(六)参加外省市物资交易会代购;(七)公司自行组织交易会代购。灵活多样的代购,为用户解决许多燃眉之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代销的方式有:(一)建立固定的展销服务市场;(二)组织各种物资展销会、交易会;(三)参加外地物资会议,推销企业积压超储、自产自销产品;(四)把企业超储积压物资和产成品作为供货资源,利用信息网络,为企业代销。物资调剂的方式有:(一)组织大型调剂会和市内日常调剂;(二)将企事业单位余缺物资汇编成册,参加外埠组织的调剂会;(三)利用信息网络,向外埠发送调出调入资料进行调剂;(四)组织现场实物展销调剂;(五)利用信函、电报、电话进行余缺调剂;(六)采取对口串换进行调剂;(七)深入工矿,为企业穿针引线调剂余缺。1986—1989年,先后参加有关城市和全国物资调剂会40余次,组织调剂销售钢材8 594吨,汽车269台。

  物资协作 1960年 5月,市物资协作办公室成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物资协作,互通有无,以补充国家计划之不足。协作范围除本省各地、市、县外,同时与省外有关单位建立协作关系。1960—1963年,通过物资协作,协进钢材11 354.5吨。有色金属150吨,生铁1 001吨,水泥480吨,木材2 901立方米,焦炭 1 548吨,轴承35 049套。70年代与外省的协作单位逐步增加,协作范围日益扩大。

  80年代,物资协作参与市场调节,注重横向联合。协出品种主要有木材和煤炭,协进品种有钢材、水泥、平板玻璃和汽车等近20种。1983—1985年,市物资局每年召开物资协作会议,成交额和协进物资都很可观。1986年后,协出品种减少,但协入品种增多。1986—1989年协出木材73 391立方米,协进钢材1 224.5吨、玻璃53 292标箱、水泥7 320吨、自行车16 754辆、汽车82辆、彩色电视机1 300台、吉普车30辆、氧化钛5吨、橡胶 165 吨、石腊 30吨、胶合板41 000立方米、铝锭200吨、铁线60吨、矽钢片1 040吨、石棉瓦5 000块、油毡纸5 221捆、铁材14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