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对外贸易



  管理机构 解放前,佳木斯对外贸易活动均属民间性质, 无专管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到1972年前,市区对外贸易均由合江地区外贸部门管理。1973年7月,佳木斯市成立对外贸易局。1984年,外贸体制改革,佳木斯市对外贸易局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985年地市合并,市外贸公司内设 7个科室,下属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化工业品、纺织品、医药保健品、工艺品进出口支公司和外运、基地建设、劳动服务公司。

  1988年 1月,经黑龙江省批准,市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化工业品、纺织品、医药保健品、工艺品进出口支公司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和有对外签约权。1989年 6月,市对外贸易公司撤销,成立佳木斯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设15个科室,下属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化工业品、纺织品、医药保健品、工艺品、五金矿产品、机械设备、包装品进出口支公司和外运、基地建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商品出口 佳木斯地区农、副、土、特产品资源丰富,轻化工业和重工业基础比较雄厚,对外出口贸易货源较为充足,出口商品品种、数量逐年增多。1951年,出口商品只有大豆、玉米两个品种,到1989年发展到150多种。按专业进出口公司经营分工,可分为10大类。

  粮油食品类 主要品种有大豆、大豆粕、豆饼碎、活牛、咸蕨菜、薇菜干、甜菜粕、红小豆、鲑鱼籽、鲟鳇鱼籽、瓦饼、冰糖等。

  土畜产品类 主要品种有豆类饲料、白瓜籽、蜂蜜、亚麻、亚麻絮、原木、板材、山野菜、皮张等。

  轻工产品类 主要品种有瓦楞纸、包装纸、书写纸、铺地砖、牙签及食品签、胶鞋、劳保手套、彩色电视机、柞蚕丝、塑料制品等。

  纺织品类 主要品种有纯棉布、纯棉纱、涤棉布、涤棉纱、亚麻布、亚麻纱、漂白布、印花布、浴巾、毛巾、毛巾被、床单、棉毛衫、羊毛衫、童装、睡衣等。

  化工产品类 主要品种有糠醛、大豆蛋白、松焦油等。

  医药保健品类 主要品种有园参、红参、野山参、鹿茸、鹿角、五味子、刺五加、田鸡油、蜂王浆、黄柏、甘草、非那西丁、维生素C、中成药等。

  工艺品类 主要品种有柳编制品、布鞋、绢花、卫生筷子、木镜条、雪条棒、木制家具等。

  机械设备类 主要品种有联合收割机、轴承、耙片、防爆电机、脱谷机、冲剪机等。

  五金矿产品类 主要品种有各种五金配件、石墨、煤炭、生铁、垫圈等。

  机械类 主要品种有输油泵、农机配件、斧头、铁锹、铁叉、示波器等。

  在出口商品中,骨干品种有大豆、大豆粕、豆饼碎、红小豆、鱼籽、白瓜子、甜菜粕、山野菜、原木、牙签、棉布、棉纱、人参、鹿茸、柳编制品、联合收割机、防爆电机、耙片等20多个品种。

  出口商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苏联、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意大利、芬兰、比利时、新西兰、泰国、巴基斯坦、孟加拉、科威特、叙利亚、韩国、黎巴嫩、罗马尼亚、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87年以前,根据国家外贸体制的规定,市外贸部门无对外签约权。出口商品均由省外贸专业进出口公司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市外贸部门按省公司签订合同的商品品种、数量、交货时间,组织货源或收购,按期向有关口岸发运商品。

  出口商品基地 为扩大出口商品货源,佳木斯外贸部门从1979年开始进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197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首建宝清县出口商品综合生产基地。到1989 年,佳木斯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专厂发展到 11个。其中国家级出口生产基地、专厂5个,省级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专厂6个。1989年,基地和专厂 20个出口品种,年创汇 3 881万美元。创汇额超过100万元美元的企业有佳木斯纺织印染厂、 北方机械厂、佳木斯电机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

佳木斯出口商品收购分类总值
  表13—95 单位:万元



佳木斯市主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专厂
  表13—96 创汇额:万美元






  管理体制 佳木斯对外贸易机构自建立起即为中央直属企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由黑龙江省经贸厅和省各专业进出口分公司管理。干部由当地党政机关任免,财务由省统一管理。市外贸各专业进出口支公司实行报帐制,盈利上缴,亏损拨补。

  1988年 1月实行体制改革,市外贸各支公司获得自营进出13权和对外签约权。人、财、物交地方管理,财务与市财政挂钩,盈利上缴,亏损拨补。

  外汇留成 国家为鼓励地方外贸出口,从1979年开始实行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制度,除中央管理的商品创汇由国家统一留用外,其余一般商品创汇由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1979年按纯收汇额国家留用75%,地方各级参予分成25%。地方分成中,省政府和省主管厅局分55%,市政府分15%,出口生产企业或供货部门分30%。1985年,省政府调整留成比例。调整后,省政府为40%,主管厅局4%,市政府3%,县政府3%,生产企业或供货部门 50%。同时还规定实行出口奖励金制度。每出口创汇 1美元,奖励人民币0.05元。此项奖励金可用于外贸职工奖金和职工福利事业。

佳木斯市出口商品外汇留成
  表13—97


  注:1979—1984年创汇额、留成额中不含大豆,其间大豆留成额由国家留用。

  对苏边境贸易 佳木斯地区与苏联的边境贸易历史较久。从清代开始到中华民国时期,边境地区民间贸易往来连续不断。伪满洲国时期,边境封闭,民间正常往来中断。

  东北解放后,人民政府为了解决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支援战争,由商业部门负责与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伯力)边区消费合作社进行小额易货贸易。年交易数次,来往货物多从江上运输,有的货物于密山县当壁镇接交。

  1958年,国家对外贸易部与苏联商务部换文,开通同江口岸,中苏两国边境贸易有所发展。1958年,进出口总额423万卢布,1959年达515万卢布,1960年增至1 312万卢布。

  出口主要商品有:大豆、红砖、陶瓷、日用百货等。进口主要货物有:木材、钢材、玻璃、西药、役马等。1961年后,同江口岸关闭,边境贸易中断。

  随着中苏关系的改善,1986年 3月恢复开通同江口岸。当年国家贸易通过同江港对苏联出口大豆2.5万吨,由苏联进口木材5.5万立方米。1989年7月1日,佳木斯内河港口对苏开放,对苏边境贸易有了新发展。1989年,佳木斯地贸公司对苏边贸进出口总额 1 033万瑞士法郎。出口的主要品种有:服装、日用百货、汽车吊车、卫生陶瓷等。进口的主要品种有:木材、化肥、自行车、童装、钢琴、冰刀、铝制品等。

  佳木斯国外贸易公司 佳木斯国外贸易公司是黑龙江省国外贸易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始建于1982年8月,其任务是为总公司负责供销货物。该公司建立后,同苏联 20多个公司、企业建立贸易伙伴关系,进出口业务量增长很快。其出口商品有大豆、毛巾、枕巾、浴巾、床罩、毛毯、花布、丝绸、羽绒服、运动服、牛仔裤、羊毛衫、童装、袜、鞋、化妆品、保温瓶、收音机、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壁纸、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木工机械、电话机、汽车起重机等。进口商品有:水泥、木材、元钉、薄铁板、纯碱、化肥、肥皂、电冰箱、摩托车、游艇、毛呢、冻海鱼等。

  各年度的经营额为:1983年138万元(人民币,下同),1984年77万元,1985年265万元,1986年604万元,1987年864万元,1988年1 101万元,1989年713万元。1989年经黑龙江省批准,该公司开始开展对苏自营业务,当年进出口总额为77万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