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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二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管理机构 佳木斯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始于50年代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项目为苏联援建的佳木斯造纸厂、铜网厂和波兰援建的黑龙江友谊糖厂,分别由国家计委、轻工业部和黑龙江省直接管理。

  1972年,在市计划委员会内设援外办公室。80年代初,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设置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负责全市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对外援助等事务和市留成外汇的管理工作。1982年,为加强对外经济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1985年初,市外经办与经协办合并,成立佳木斯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国内横向经济联合等事宜。1985年10月设市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1988年 6月,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与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合并,成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统一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技术引进 佳木斯技术引进从50年代初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到1989年末共完成技术引进项目75项,利用外汇金额5 251.7万美元(不含黑龙江友谊糖厂制糖设备,佳木斯造纸厂造纸、铜网、电站设备,佳木斯制革厂鞣革技术设备金额)。 引进项目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美国、德意志联邦、罗马尼亚、比利时、意大利、荷兰、南斯拉夫、瑞典、苏联、英国、丹麦、奥地利、香港、波兰等。主要企业有:

  黑龙江友谊糖厂 由波兰引进全套制糖设备。波兰专家负责设计、安装、调试。1953年始建,1955年12月15日投产。生产能力日加工甜菜1 000吨,年产白砂糖2万吨。其后,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和扩建,生产能力增加到日加工甜菜3 000吨。1989年生产砂糖 4.85万吨,实现产值7 206万元,利润651万元,上缴税金402万元。

佳木斯造纸厂 由苏联援建。始建于1953年5月,为“一五”期间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1957年11月投产。经过多年的扩建、续建、技术改造,生产能力超过原设计水平。1989年生产机制纸17.5万吨,实现产值24 622万元,利润16 420万元,上缴税金5 466万元。

  佳木斯电视机总厂 1981年从日本胜利株式会社引进一条电视机装配生产线,用汇28万美元。1984年又从日本引进135台套质量认定设备,价值70万美元。1989年生产电视机8.5万部,实现产值1.83亿元,利润201万元,上缴税金465万元。

佳木斯皮革厂 1983年国家投资人民币 320万元,从南斯拉夫引进制革生产线及鞣革技术,1987年正式投产。1989年实现产值390万元,销售收入741万元,利润46.2 万元。

  佳木斯塑料八厂 1984年从日本引进塑料编织袋生产线, 1986年投产。年生产能力3 000万条。1989年产量1 444吨,产值1 126万元,销售收入1 607万元,利润123万元,上缴税金65万元,创汇221万元。

佳木斯市引进外国技术与设备情况
  表13—98








  注:合同金额栏中,有“*”号的,为人民币,“合计”中未含。

  外资利用 佳木斯市利用外资工作(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商独资、补偿贸易)始于1981年,到1989年经国家批准建立的利用外资企业共8家。其中合资经营企业 7家,合作经营企业1家。总投资24 981万美元,利用外资金额17 622万美元。主要企业有:

  合林家具有限公司 合江林业管理局与法国赛利保公司合资经营。总投资人民 币7 909万元(约合27 607万法郎)。注册资本6 000万法郎(约合人民币1 719万元)。其中中方投资占75%,法方占25%。合资期限10年。

  佳光纺织品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羊毛衫厂与香港龙光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总投资人民币400万元,佳方、港方各占50%。设计能力年产羊毛衫100万件。产品向美国、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1985年8月29日被批准,合资期限15年。1989年实现利税69万元。

雅佳丽彩色摄影有限公司 佳木斯百货大楼和香港信业公司合资经营。总投资人民币60万元,其中佳方占75%,港方占25%。年冲洗扩印能力5 000万张。1985年10 月30日经国家批准,1986年7月开业,合资期限10年。1989年实现利税21.2万元。

  佳木斯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市童装厂与香港丽丰服装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生产能力年加工服装50万件。1985年12月25日由经贸部批准,合作年限5年。

  佳木斯亚麻有限公司 佳木斯亚麻纺织印染联合公司、黑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分公司与香港滨港咨询开发公司合资经营。总投资724.5万美元,其中佳方占75%,港方占 25%。生产设备纱锭7 200锭、布机234台,生产能力年产亚麻漂色布600万米。1988年8月16日批准建立,合资期限15年。1989年实现利润人民币640万元,上缴税金154万元。

佳木斯市利用外资企业情况
  表13—99


  注:*该时间为国家工商总局核发营业执照时间。

  对外援助 佳木斯市对外援助工作从60年代开始,先后对阿尔巴尼亚、越南、朝鲜、缅甸、扎伊尔、蒙古、尼泊尔等国进行工程建设支援、物资援助和培训技术人员。

  1965年,黑龙江省承担缅甸斯瓦胶合板厂的援建任务,从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建筑行业派47人专家组承担,佳木斯派专家组长。工程建筑面积为 1.1万平方米,设计年产胶合板7 000立方米。1965年12月开工,1966年11月竣工。

  1975年,佳木斯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承担扎伊尔手工农具厂的援建任务。1976年 2月派32人援建技术组在扎伊尔首都金沙萨建厂。建筑面积8 456平方米,设计年产能力145万件。1976年11月开工,1977年12月竣工。

  1976年,佳木斯造纸厂援助朝鲜在冒山建设一座年产5万吨的造纸厂。

  对外物资援助。60—70年代,佳木斯电机厂、黑龙江锻压机床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先后无偿向阿尔巴尼亚、越南、朝鲜等国家提供电动机、折边机、割晒机等产品。

  为外国培训技术人员。佳木斯造纸厂于1960—1961年为朝鲜培训17人。1962年为越南培训17人。1965年为蒙古、尼泊尔各培训1人。

  劳务输出 佳木斯市劳务输出是从60年代开始的。1960年 4月,佳木斯市建筑工程公司和房产建筑公司派4名技术工人,参加黑龙江省组织的赴蒙古劳务队伍,在国外工作3年。

  1981年,佳木斯市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派13名技术工人,参加黑龙江省建筑分公司组织的劳务队伍,承包伊拉克贝吉炼油厂工程。1981年7月出国,在国外工作1年。

  1989年,佳木斯市郊区政府组织35名农民,赴苏联犹太自治州列宁遗嘱农庄,种植35公顷黄瓜、西红柿、西瓜。每个农民收入人民币5 000元,郊区政府收入12万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