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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存款

章下序


  民国初年,钱铺只经营各种钱币的兑换或放高利贷款。1921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分号代理省金库解交税款,始有财政存款。1924年7月设立的东三省官银号分号正式办理企业存款业务。
  东北沦陷时期,私营银行在日伪实行的资金统制政策和官办、日资银行的垄断下,只能勉强维持生存。1939年末,4家私营银行存款总额仅为(伪币、下同)78.9万元,而日资的兴业银行存款余额为403万元,伪中央银行存款余额为524万元。
  解放后,虽然建立了解放区的银行,但由于战前的破坏,人民贫困,金融物价不稳,加之处于战争时期,人们心存疑惧,银行存款较少。到1949年末,工商业存款总额仅为70.8万元(折算新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银行的存款迅速增长,到1952年末,工商企业存款已增至433.7万元。
  国家进入有计划地经济建设后,银行存款除“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两次冲击有些波动外,总的是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迅速发展,人民收入显著提高,银行各项存款随之大幅度增长。到1989年末,工商企业存款23019万元,相当于1970年的11倍和1980年的4.8倍。城乡储蓄存款增至92465万元,相当于1970年的184.9倍和1980年的15.5倍。银行存款的大幅度增长,成为扩大信贷投放的重要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