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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外汇存款

第五章 外汇

第一节 外汇存款


  1985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三资企业的兴起和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的需要,中国银行市分行开始办理外汇(外币)存款业务。存款种类有定期外汇存款、外汇专户活期存款、三资企业活期存款等。存入的外汇或外币限于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港币5种。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以上5种货币中的一种,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存入。外汇帐户提取存款时,如支取人民币按外汇买入价折算,如支取外汇按外汇买入价折算,如支取外币按外币卖出价折算。外钞帐户提取存款时,如支取人民币按外币买入价折算,如支取外汇按外汇卖出价折算,如支取外币按外币买入价折算。汇往境外的大额外汇存款,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办以来,外汇存款数额逐年增长。

  1985—1989年外汇存款额
  表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