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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第二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解放初期,市区内劳动力资源主要是日伪政权崩溃后,工商企业倒闭出现的大批失业人员和由农村进入城市的游散劳动力。1949年,市区人口为12.2万人,失业及求业人员 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 16.6%。市政府对失业人员大力进行安置就业。至1951年末,尚有失业与求业人员14 315人。1953年对失业、求业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全市共有失业、求业人员12 452人。其中失业工人4 062人,失业知识分子405人,其他失业人员1 251人,求业人员6 734人。1956年对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第二次调查登记。全市有失业、求业人员14 774人,占人口总数的6.7%,其中绝大多数为临时建筑工人与无业人员。至1957年已基本安置完毕。1958—1960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各行业均处于盲目发展状态,无限扩大劳动力的需求,除从城市安排26 000余人就业外,尚招收农村流入城市的劳动力51 212人。1964年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后,全市有闲散劳力11 055人,其中男3 325人,女7 730人,占全市人口的3.5%。
  1966—1976年,除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外,社会劳动力处于无人管理状态。1979年后,大批知识青年返城,社会劳动力急剧增长,高达56 227人,占人口总数的 11.3%。通过各种渠道的安排,至1985年尚有待业青年11 629人。
  1989年,社会劳动力资源为 32 841人,占人口总数的 5.4%。其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829人,大中专毕业生1 263人,技工学校毕业生503人,职业中学毕业生1 598人,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中的劳动力 1 005人,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8 320人,就业转待业的8 586人,上年末待业人员2 427人。经过安置后到年末尚有待业人员8 3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