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生活福利、保险工作
第九节 生活福利、保险工作
1946年9月市总工会成立后,为解决职工就业、增加工人工资及吃粮问题,在市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上,重点讨论改善工人生活、劳资分红等办法。其时,第二区制材业工资偏低,工作时间长,无假日休息等。工会立即向厂方提出增加工资30%,工作时间由每日13小时缩短为9小时,每月初一、十五放假等合理要求,均被厂方接受。其后,大昌等4个制材厂均仿效实行。1947年,全市不分红的工厂工人工资增加25%,重工业与特殊工种工资增加15%。市总工会设工人职业介绍所,安排大批工人就业。1948年,总工会福利部在职工中开展“一碗米”的救济活动,以救济少数缺粮职工。同时发动职工集资兴办大众医疗合作社,为工会会员治疗疾病,并实行半折优待。还从福利基金中拨出389万元(东北流通券),补助贫困职工就医。
新中国建立后,各工厂企业开始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制订劳保条例,按规定给予职工劳保待遇。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全市有18个企业开始执行这一《条例》,职工10956人。1952年增至28个企业,职工11611人。有11个工厂成立职工互助会,通过互助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全市职工福利设施中,有医务所13处,医生37人,护士82人;工人疗养所3处,疗养床位160张;业余疗养所3处;职工浴池1处;营养食堂9处,就餐职工1200余名;托儿所哺乳室9处,床位349张。同年,补助生活困难职工6917人次,金额19759元。
50年代后期,工人参加劳动保险人数逐年增加,医疗、福利设施大量增多。据1959年统计,各企业共建职工住宅23.2万平方米,平均每一职工3平方米。1959年,职工平均月工资为64.6元,比1949年提高2倍多。托儿所、幼儿园由原来的3处增加至364处。各工厂企业建自给性畜牧场97个,养猪1.5万头,养奶牛176头,养奶羊300只,养禽21万只,养鱼170万尾,种菜9420亩。60年代,市总工会本着“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的方针,侧重抓改善生活。企业副食品基地,经过整顿发展到269处,种地、养猪禽数量有所减少,养奶牛331头,奶羊1563只,比过去增加。一些企业职工每人全年平均可分豆油15斤,蔬菜50斤。各工厂企业普遍开展“五好食堂”、“六好炊事员”活动。1964年,总工会和粮食局召开后勤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奖励食堂74个,炊事员285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工会生活福利、劳动保险工作停止。1975年开始恢复。1976—1978年,总工会重点开展预防职业性多发病、改善劳动条件工作。1982—1983年,各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建互助储金会2063个,年储金额67.8万元。补助职工1.17万名,金额38.4万元。由于创办各项副业生产,收入增加,使60%困难职工停止补助,节省补助费1.8万元。两年中有6673户职工得到住宅,搬入新居。通过自建公助,补助房费等办法,有7万多名职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职工福利设施发展到971处,比I981年增加37.5%,发展快的有妇女卫生室、淋浴、托幼组织等。实行劳动保险的国营企业162个,有90%单位经过整顿,建立卡片制度,开展正常的劳保工作。新建老工人活动室41个,安排劳模、工程技术人员、退休职工去外地疗养600多人。市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3次大检查,1983年生产事故比上年下降61.2%。
1984年,市总工会对职工生活福利工作作新的探索,将扶持贫困职工搞副业生产改变为帮助职工走勤劳致富道路。有410户职工在工会帮助下增加收入逐步致富,其中年收入3000元以上者有60%。为帮助知识分子解除后顾之忧,市总工会对郊区中小学教师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意见报给市委、市政府,受到市领导重视,逐步解决其住房、工资、子女就业等问题,并有262名教职员工走上勤劳致富之路。1985年5月,市总工会召开教师扶贫致富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后各级教育工会提供资金25万元帮助贫困教师发展副业生产。1986年,各级工会主要是参与工资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有1621个企业工会主席参加工资改革领导小组。1987年,工会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大兴安岭重大火灾后,立即召开千人大会,总结安全工作,会后普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1097项,其中重大隐患32项,解决875项。全年事故死亡20人,比上年下降24%。建筑行业基本杜绝伤亡事故。
1988—1989年,各级工会主要配合企业深化改革,安置企业实行劳动优化组合后出现的浮余人员就业,共安置6320多人。深入安全大检查,两年查出隐患1133项,解决968项。生产伤亡事故1989年比1988年下降28%。增加福利设施28处,维修改善57处,新建住宅89600平方米。1989年末有职工医院、卫生所36个,浴池64个,幼儿园、托儿所108个,职工疗养院5个,组织400多名职工去外地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