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六节 少年先锋队工作
抗日救国儿童团 1936年秋,中共下江特委在佳木斯郊区达木库(今北城子村)建立下江抗日救国儿童总团,有工作人员6人,肖祥任总团长。后又在黑通、卧龙、敖其、西湖景等村屯发展组织,建立儿童团30多个。儿童团负责站岗放哨、通讯联络、反特除奸等项活动,为抗日救国作了大量工作。1938年“三·一五”事件发生后,团组织遭到日军特务机关严重破坏,遂停止活动。
中国少年儿童团 1947年,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郊区各村屯在土改工作队的领导下,建立起少年儿童团。团员负责站岗放哨,查路条,送情报,参加斗争地主恶霸,发挥了很好的作用。1948年,新民主义青年团组织建立,少年儿童工作步入正规。市区中小学普遍建立儿童团组织。同年11月,城乡各学校入团人数达到9000多人。1949年11月,团市委在儿童团的基础上进行组建少年儿童队试点,首先在市第一完小吸收优秀儿童128名加入少年儿童队,组成1个大队,下设4个中队,12个小队。同时在联中进行儿童团转队工作。全市有少先队员191人。
中国少年先锋队 1953年,按照团中央关于少年儿童团改为少年先锋队的通知,团市委设少年儿童工作部。为培养少年儿童的良好风尚,在少先队中普遍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的“五爱活动”,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1956年7月,团市委举行市首届少先队夏令营活动。组织队员在公园、柳树岛、申家店等地,开展音乐、舞蹈、美术、游泳、爬山等多项活动。1957年暑假期间,团市委派15名辅导员在第四小学举办“儿童乐园”活动,参加活动的儿童有500多名。1958年,团市委用青少年参加音达木河劳动所得报酬3万元,买下实验幼儿园南楼,装修成少年宫,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文艺活动阵地。同年6月,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红领巾活动月”和学习光荣革命传统活动。9月,在郊区少年中发动拣粮,收好向日葵、蓖麻籽活动。1963年,在少先队中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活动,增强少年儿童做好人好事的思想意识。1964年,市区小学校建立2000多个校外活动小组、175个“小队之家”,吸收1万多名儿童参加,做好事2万多件。1965年,开展与父母比童年,请老红军、老干部、老工人、老贫农讲革命斗争史,向少年进行新旧社会对比教育,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自觉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由“红小兵”组织代替。
1978年10月,中国少年先锋队恢复组织,各项工作重新展开。恢复工作后,团市委在每年“六·一”儿童节,均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1982年3月开展讲卫生有益劳动,召开“红领巾卫生街”命名大会,市政府确定将和平街、顺和街、沿江路和光复路中段命名为“红领巾街”。会后,有4万多名少先队员和教师参加了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劳动。设立412个“红领巾文明礼貌监督岗”,开展宣传和监督活动。1984年5月末,团市委、市儿少办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表彰优秀辅导员106名,优秀少先队员289名,优秀少先大队11个、中队79个、小队96个。1985年10月19—20日召开市少年先锋队第一次代表大会。参加代表250名,列席队员1000名,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选举产生市第一届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团市委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了优秀少先队辅导员420名、优秀少先队工作集体100个。奖励在全国“创造杯”少先队活动大赛中夺金杯的11个先进集体和有功人员。1986年“六·一”儿童节,团市委与八一七七三部队在西林公园举办“红花红星庆六一联欢会”,有3000多名少年儿童和200多名解放军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联欢。医疗保健部门设立儿童保健咨询服务站11个,为数千名儿童做体检、诊断和治疗。1987年1月,市第七中学吴群扬、第五小学王旭刚、第六小学王昊等3名学生组成代表队,赴黑龙江省参加少先队基础知识竞赛,荣获全省第一名。1988年6月,佳木斯代表队参加全省首届少先队辅导员技能技巧比赛,荣获一等奖。1989年9—10月中旬,团市委、市少工委、市教育局等11个单位,联合举办市首届红领巾艺术节,开展音乐、舞蹈、书法、绘画、集邮、讲故事竞赛,汇报红领巾读书、读报、“小火炬为龙江添光彩”活动成果。至1989年,市区共有少先队大队152个、中队1208个、小队4832个;有少先队员64153名,占学生总数的98%。有14个少先队荣获全国勤巧小队奖,8个少先队荣获全国红旗大队称号,4个少先队获全国红领巾小建设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