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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宣传教育

第四节 宣传教育


  形势任务教育 解放初期主要进行反对封建残余思想教育,树立男女平等、妇女有权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的观念。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时期,动员妇女加紧生产,提高劳动效率,制做军服,支援前线。1953年重点转向开展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教育,组织各区妇女参加总路线学习班,举办图片展览会,宣传社会主义工业化前景,号召职工家属,支持职工努力生产。在农村侧重宣传农业合作化的重大意义,号召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1955年,郊区有9554名妇女参加生产合作社,占应入社人数的46%。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市妇联立即宣传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开展红、勤、巧、俭,改造炉灶节煤,储蓄一元钱、节约一把米等活动,培养树立节粮典型14个。1957年勤俭持家的宣传教育形成高潮。I958年召开全市勤俭持家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奖励积极分子82名,推选出席黑龙江省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15名。之后,树立样板,向全市妇女宣传推广勤俭持家标兵黄福琛的经验。全市2.2万户订立了学习计划,占总户数的80%多。涌现增产节约红旗单位、勤俭持家居民委6个,勤俭持家能手500多名,积极分子1200多名。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向妇女进行节粮备荒,大搞代食品的宣传教育。市妇联办3期干部培训班,培训骨干1180名。公社妇联培训妇女宣传员514名。1963—1966年,市妇联发动妇女开展学雷锋,立新风、做好事活动。训练宣传员190名、故事员215名,大讲革命故事,观看革命电影,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居民委组成文艺宣传队96个,演出173场,有6600多名妇女参加演出,受教育者达9.2万人次。同时,组织妇女开展“节约一两米、一度电、一分钱、一斤煤、一寸布”的“五个一”活动。全市妇女踊跃储蓄,金额达364.9万元。1979年以后,市妇联组织妇女学习新时期党的总路线、总任务,在郊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教育,宣传农村政策,克服不敢致富的思想。1987—1989年,市妇联贯彻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组织妇女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与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相结合。共举办大小演讲会1300多场次,受教育妇女达10多万人次。1988年后对全市妇女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创造安定团结局面的教育。
  文化理论教育 1949—1957年,市妇联把提高妇女文化作为重点,开展扫盲工作。在工厂和农村组织成立扫盲学习班、夜校,动员妇女参加学习。1957年发动妇女参加扫盲协会,会员有1500多名,获扫盲毕业证书的有1446名。1958年有8100多名妇女摘掉文盲帽子。在扫除文盲的基础上,组织妇女学习理论,学习毛主席著作。在市区成立理论学习小组20个,妇女读报组796个。1960年,市妇联召开妇女理论学习誓师大会,进行理论学习表演赛和选拔赛,选出理论学习能手300名,理论学习小组发展到1000个,参加学习的妇女有1万余名。东风区妇女王佩霞被选为全国妇女学习理论模范。佳木斯纺织厂试验室女工小组和街道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的经验,在合江地区推广。1961年,全市涌现先进理论学习小组30个,理论学习积极分子400名,出席全国1名.出席黑龙江省2名。培养女辅导员201名,理论教师77名。1964年,有144个居民委建立妇女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172个,学习积极分子有3000多名。1966年,妇女学习毛主席著作形成高潮,学习人数由上年的1.6万人增加到2.1万人。1975年,市妇联开办2期妇女骨干学习班,培训理论骨干911名,在街道和基层单位开办政治夜校509所。1976年,有妇女学理论小组1224个,参加学习的达2.3万人。1977年,理论学习小组发展到1700个,参加学习的妇女2.4万人。在市妇联召开的学理论经验交流会上,有9个单位介绍了经验。1979年以后,市妇联将妇女的文化理论学习与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教育相结合,提高妇女的文化、理论素质和道德、法制观念。
  婚姻道德教育 1950年《婚姻法》颁布,市妇联组织全市妇女学习贯彻,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提倡举行集体结婚典礼,反对大操大办。1952年,市妇联培训300多名宣传员,深入基层宣讲《婚姻法》。配合市法院举行5次违反《婚姻法》案件的公开审判。195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婚姻法》宣传月活动的指示精神,市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展开宣传月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任报告员。有58名市、区级报告员,进行60多场报告,有71个单位4.6万名职工受到教育。上映有关电影84场,观众达4万多人。各工厂企业有线广播播发《婚姻法》宣传资料495次,印发资料7.2万份,散发《婚姻法》图解和宣传画本1.6万多册。文艺工作者创作有关婚姻法节目146个,演出203场,组织秧歌队4000多人,举办图片展览,观众达万人。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95%。涌现宣传《婚姻法》积极分子552名。1979年第二部《婚姻法》宣传提纲下发后,市委成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将宣传提纲发至基层,面向群众宣传讲解,使90%以上的妇女受到教育。1980年9月开展《婚姻法》宣传月活动,妇联召开动员大会,培训骨干1000多名,印发宣传资料10万多份,并演出文艺节目。1981年,第二部《婚姻法》正式实施,市妇联将婚姻道德教育与普法宣传和建设“五好家庭”活动相结合,做到经常化,引导妇女树立文明进步的婚恋观、家庭观和生育观。
  “四自”教育 1983年,全国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发出妇女要有“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简称“四自”)精神的号召,市妇联立即集中力量对妇女进行“四自”的教育,发动妇女做女强人、女能手。总结梁凤颖、麻淑华等人的先进事迹,向全市妇女介绍推广。1984年为使“四自”教育深入发展,重点发动妇女参加读书演讲活动。通过开展读书讲演,提高妇女的政治、科技水平,出现一批女强人。1988年,全国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将“自爱”、“自重”改为“自信、自立”。市妇联通过举办讲座、先进人物事迹展览、标兵演讲,巡回报告等形式开展“四自”教育。用现代宣传工具新闻媒介向社会展示妇女的“四自”精神,拍摄典型新闻71条,专题片36部,发表宣传“四自”稿447篇,举办知识竞赛175次,歌咏比赛1400多场次,推动“四自”教育向深广方面发展,增强妇女的参政、竞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