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四章 佳木斯市工商业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10年(清宣统二年),桦川县知县孟广钧提议筹建桦川县商务公议会。是年3月,佳木斯19家杂货商店与悦来镇商号共同发起,召开会议,通过章程,选出会董4人。同年9月改称桦川县商务分会,并召开全县40多家商号执事会议,通过县商务分会章程,选出总理、协理和会董10人。1913年后,县商务分会改为分会事务所。同时,佳木斯镇和悦来镇分别成立分事务所。1914年为佳木斯镇商会。1923年,佳木斯镇商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会,选出会长、副会长和会董。
1932年5月,日本侵略军侵占佳木斯。1934年,伪满政权在佳木斯设立三江省公署后,开始筹备建立伪商工会。1936年12月,日本在佳木斯商人正式成立日本企业商会总会。1938年8月,佳木斯市商工公会召开成立大会,伪三江省公署任命曲子明为会长,冯树德、加藤伊为副会长(兼常务理事),下设事务局,由日本人任局长。直至伪政权瓦解。
1945年东北解放,在佳木斯市政府领导下,12月28日成立佳木斯商会筹备委员会。1946年11月,市商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佐亭为会长,决定把商会改为商工会,实行总务科长负责制,机构设置有秘书室、总务科、总务股、业务股。
1949年12月将商工会改为工商会,取消总务科长负责制,实行秘书负责制,设秘书1人,设秘书股和业务股。1951年4月,市工商会更名为市工商联合会,实行新的工商联章程。机构增加组织指导、产销、宣传、统计4个股,编制63人。1952年12月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增设办公室与工业、商业两股,并设工业、商业两办事处。1954年9月改为秘书长负责制,调整办事机构。1957年3月撤销原有各股和办事处,成立宣教科、组织科、辅导科、办公室和社会主义讲习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停止工作。
1982年7月,市工商联召开八届二次执委扩大会,决定恢复组织活动,补选执委18人、副主委4人,设专职秘书长、办公室、工商业工作组、经济咨询办公室、文史工作组。1989年8月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后,机构重新调整,设秘书长、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经济咨询办公室、文史工作组,共有工作人员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