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佳木斯市红十字会
第二节 佳木斯市红十字会
佳木斯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57年。同年初召开市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葛庆云为会长。办事机构设于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成立后,基层组织发展较快。到1966年,市区拥有基层红十字分会等70多个,会员2.3万人。在历年爱国卫生运动和救灾工作中,发挥很大作用。
“文化大革命”中,市红十字会组织解体,停止活动。
1986年12月,中共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恢复市红十字会组织,同时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市红十字会“七五”工作规划,选出理事会。陆道模为会长,石连城等12人为副会长,理事52人。市红十字会组织机构恢复后,基层组织建设稳步发展。1988年成立市红十字会医院和红十字中心血站。1989年成立红十字急救站。市内各大企业、基层单位相继建立起红十字分会、急救站和咨询站等,共有基层红十字组织272个。红十字会员发展到63750人。区以上专、兼职红十字会干部22人,市红十字会专职干部4人。
市红十字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宣传卫生保健、医疗救护常识,宣传公民义务献血知识和助人为乐好人好事。近3年共编印、散发传单小报12万份,出动宣传车1.32台次,设宣传咨询站152处,义务诊病和服务5万多人次。展出板报700多块,图片1600多幅。参加活动的医务人员2000多名,红十字青少年上万人。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工作。1986—1989年,各级红十字会每逢年节,领导带领医务人员到残疾人活动中心、敬老院、聋哑学校、福利工厂、幼儿园、中小学、驻军医院及孤老病残、军烈属、老红军家中进行慰问,免费为其检查身体,诊治疾病。共开展社会服务100多次,受益群众达3万多人次。市红十字会连续两年组织日本孤儿及其养父母参观市内工厂,游览风景区。参与救灾活动。1987年,大兴安岭发生森林火灾,市红十字会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市民为灾区募捐,会员带头捐赠现金23.5万元、衣物7.3万多件、粮票7000多斤。1988年伊春发生水灾,红十字医院院长带领救灾服务队,赴灾区为灾民送医送药,巡回医疗,受到灾民的欢迎。在市区遭受水灾时,市红十字会也积极参加救灾工作。开展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教育。3年来通过举办急救师资培训班,培训760名学员掌握急救四大技术和心肺复苏方法。成为普及群众性救护知识的骨干力量。通过他们,在基层广大群众中逐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术。组织公民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在世界红十字日期间,红十字会领导带头无偿献血,有214名会员和500多名青年,献血10万毫升。一年中义务献血者达2100多人。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市教育局配合下,全市72所中小学全部建立红十字会,有红十字青少年3.9万人。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卫生中专等大中专院校,也相继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发展青年会员。各学校都把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作为培养“四有”新人第二课堂,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活动内容丰富多彩。1988—1989年举办3期冬、夏令营,每期参加营员80多名。还派出学生代表参加哈尔滨、秦皇岛等地举办的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与外地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各学校红十字会通过组织青少年搞红十字会知识竞赛,急救技术表演,拜谒烈士墓和文体娱乐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有21所小学校的红十字少年为300多位孤寡病残、军烈属常年坚持定点、定时、定内容的生活服务。第十小学范学良红十字少年小组,五年如一日,接送残疾同学。第二十小学红十字青少年为患白血病同学捐款10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