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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人民民主大同盟

佳木斯人民民主大同盟


  1945年8月15日伪满洲国崩溃后,汉奸、反动资本家曲子明勾结敌伪残余势力,纠集一批地痞流氓,建立“佳木斯市地方治安维持会”,窃取地方政权,进行反动宣传,继续欺压群众。社会秩序十分混乱。
  当时满林火锯厂(现佳木斯木材加工厂)工人赵子学(曾参加过抗日联军)和景田(原在山东参加过抗日斗争),联合王博文等10余人组织起“抗联在乡军人会”,不久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委员会”。在工人群众中开展宣传活动和组织联络工作,反对地方维持会,拥护中国共产党。这个组织成立后,很快发展到200多人,建立起武装队伍,在市内收集敌伪仓库枪支弹药,收缴伪军警枪支,还接受一连伪军投降,成立“人民自卫队”。遂受到驻佳木斯苏联红军卫戍司令部的重视。同年9月6日,苏联红军驻佳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彭施鲁(中共党员、抗联干部)会见赵子学、景田。经过商谈,认定是个进步组织,可做为开展群众工作的依靠力量。建议把名称改为佳木斯人民民主大同盟(简称大同盟)。9月中旬召开佳木斯民主大同盟成立大会,宣布建立大同盟领导机构,由罗庆本担任名誉委员长,赵子学、景田为副委员长,选出委员6名。机构设总务、民运、教育、宣传、组织、军事等6个部,委任各部部长,配备工作人员。
  大同盟成立后,提出新的行动纲领,即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争取实现政治民主化,消除敌伪残余势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在抗日战争中功绩;宣传中苏友好,拥护苏联红军解放东北;发动群众,团结各阶层人士;扩大武装,维护地方治安。实行这个纲领后,大同盟的组织和武装力量有很大发展。不仅控制了佳木斯市,并向周围各县扩展,在富锦、汤原、依兰、集贤、宝清、鹤岗等12个县镇,建立大同盟分支机构。各县大同盟建立武装自卫队或保安队。大同盟总部成立汽车大队,警卫排等直属武装,人数达6000人。大同盟武装成立后,将“佳木斯地方治安维持会”的武装组织民警团缴了械,取消了国民党合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党部,摘掉他们的招牌。拘押了“复兴委员会”(“佳木斯地方治安维持会”后改的名称)委员长段宝堃(伪市长);批斗了汉奸、反动资本家曲子明。这些活动,对于打击敌伪残余势力,建立民主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由于大同盟发展过快,成员良莠不齐,成分复杂,混进一些坏人,时有扰民事件发生。1945年12月,中共合江省工委派高大钧等4人组成整顿工作组,进驻大同盟。1946年1月,中共合江省工委决定解散这个组织。所辖人民自卫队编入三江人民自治军。对大同盟中的骨干,另行分配工作。赵子学去南岔林业局任局长,景田去鹤立县任县长。有些人员分配到各县作群众工作,或上军政大学学习。至此,佳木斯人民民主大同盟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