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三十二编 军事
编下序
佳木斯在民国时期即设有驻军守卫。伪满洲国时是日本关东军第五集团军、伪满第七军管区的驻地,成为日本侵略者统治松花江下游地区的军事重镇。
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投降,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佳木斯开辟成为东北解放区的后方基地。
1946年,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东北解放区,并派遣特工人员发展组织,建立武装,勾结土匪、日伪残余分子烧杀抢掠,妄图摧毁人民政权。为保卫革命胜利果实,佳木斯军民在中共合江省委、合江省军区及佳木斯市委的领导下,胜利地完成了征集兵员,参军参战,肃清土匪,巩固后方,支援前线的任务。1946—1949年,佳木斯为前线输送兵员1313名(不含合江军区所属部队南调),剿灭土匪800余人,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军武部门日益健全,地方武装力量迅速发展。民兵工作日趋完善与规范。1989年,市区28157名基干民兵组成的队伍,已成为组织健全、具有相当军政素质、多兵种的军事后备力量。
与此同时,为适应战时需要,对全市人民广泛进行防空袭、防原子弹、防化学武器教育,建造人防工程,建设战备基地,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迅速。基本实现平战结合,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佳部队,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积极支援地方生产建设,抢险救灾,为民排忧解难,深受广大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佳木斯军分区与驻佳部队,在新时期积极探索军民共建的新路子,为地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赞赏,使佳木斯市成为全国“双拥”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