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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训练

第二节 民兵训练


  解放初期,民兵训练多在农闲、工余时间分散进行。训练项目为刺杀、投弹等。
  50年代初,民兵训练仍以刺杀、投弹为主,时有集训。集训,民兵自带粮食、行李,不计报酬。连长以上干部进行过3次集训,做实弹射击练习。50年代后期,随着武器装备的改善,基本以轻武器训练为主。基干民兵增加简易防空、防化学武器、反空降的教育。共训民兵8万人(次)。
  60年代,军事指挥机构逐渐健全,训练工作得以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训练的原则是“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事政治并重。农村在农闲季节利用田间地头搞训练,城市利用班前班后或节假日进行,学校将军训纳入教学科目。
  在政治方面,以学习毛泽东的军事著作、解放军的光荣传统为主。在此基础上,以工矿企业为重点,建立民兵专业技术队伍,开展技术兵的训练。1969年4月建立装甲兵、工程兵、舟桥兵、汽车兵、通信兵、铁道兵、化学兵、卫生兵、水兵、炮兵等十余种专业技术队伍,总人数达13251人。经过考核,89.8%的民兵完成步枪第一实弹射击练习,总评良好。政治测验总评优秀,各种专业技术民兵,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967—1968年开展对“单纯军事观点”的批判,民兵训练工作放任自流。
  1969年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普遍开展军训活动,按“小型、就地、分散”的原则,进行射击、投弹、爆破等基础科目和“三打三防”的训练。1970年2月14—22日举行野营拉练,1200名基干民兵参加。从市中心出发,经四丰山、东格木、横头山、申家店、黑背、西格木返回佳木斯,行程200公里。拉练项目:政治方面学习毛泽东六篇军事哲学著作;军事方面重点演练战时组建、野炊、宿营、侦察、警戒、“三打”等攻防战术。到1972年底,有102个民兵连队、32462人参加野营训练。民兵的素质、干部的指挥技能得到明显的提高。
  1973年,总参谋部颁发《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后,训练内容逐渐拓宽。至1975年,先后进行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打巷战、街垒战、地道战以及执勤、巡逻等战斗勤务的训练。训练期间,制做供训练使用的武器、器材、教具百余种2000余件,受到合江军分区的表扬。
  1976—1977年,为提高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把干部、基干民兵和高炮民兵作为训练重点,把专武干部指挥训练、近战夜战训练作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开始实行“三级训练制”,即市人武部训练专武干部,民兵团营干部和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兵;各单位人武部训练民兵连、排干部和基干民兵;公社训练农村民兵。1979年2月16—23日,市区11608名民兵集中食宿,高射炮全部进入阵地。各单位也都集中15—40天做应急训练,以促进技术、战术水平的提高。
  1982—1983年,民兵训练方式有所改进。一是把民兵训练纳入企业管理,即武装部提出训练任务,生产部门下达军政训练指标,统一解决训练对象、时间和报酬问题。二是坚持四个照常,即工资照常,记分照常,评奖与生活补助照常,合理地解决福利待遇问题。三是抓住农村春耕前夏锄后,厂矿企业的生产淡季,早安排,早开训,一次完成训练任务。1984年,基干步兵分队、高炮分队共2296人参加训练,训期30天。经抽查,民兵的队列、射击、投弹、爆破、战术等,均取良好以上成绩。在省军区组织的射击比赛中,佳木斯民兵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5年继续进行业务分队训练,高炮团结合航模比赛注重训练打飞机;其它分队着重进行“多能”训练。建成6个不同类型的专业训练基地。1988年后,各区进行例行训练,成绩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