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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三节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城郊各抗日救国会中自卫队很活跃,他们千方百计与敌周旋,将粮食、服装、食盐、医疗品送给抗日联军。1936年9月,为打破日伪军的搜山计划,达木库和火龙沟的自卫队携带工具、火油,烧毁敖其、杨昆、卧龙、太平四座桥梁。
  解放战争时期,佳木斯市80%以上的民兵参加过肃清残匪的斗争,抓获散匪283人,清算汉奸、反革命分子31人,对建设后方、巩固民主政权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制做大批军衣、军鞋、炒面,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胜利完成各项战勤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佳木斯民兵组织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保持并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生产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多次受到上级军武部门的褒奖。至1989年,累计有324个民兵连被黑龙江省军区授予标兵单位称号。在抗美援朝和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中,佳木斯民兵胜利完成各项战勤任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消除“文化大革命”给社会治安造成的恶果,广大民兵积极参加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1978年,市区民兵协助公安机关搞清查,提出重要线索130件,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起。1983年以后,市区民兵担负着保卫铁路、公路、桥梁、隧道、仓库、机场等300多处重点目标的任务。1987年7月4日夜,2名歹徒翻越纺织印染厂民兵装备仓库围墙,企图盗窃枪支弹药。民兵王国庆发现及时报警,擒获歹徒,荣立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