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空教育
第四节 防空教育
佳木斯市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始于1950年。在抗美援朝期间,为预防美国侵略军飞机轰炸和细菌战,对市民着重进行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教育及组织纪律教育,制订落实《工厂防空指挥处通则》、《街道防空指挥所通则》,使每个职工、居民熟知敌机空袭时行动规律。通过逐级培训,使职工、居民掌握防弹、灭火、救护、鉴别细菌武器和制做简易防细菌工具的技术和方法。受教育面占市民总人数的70%以上。朝鲜停战以后,转入经常性普及教育。
1957年,鉴于世界上核武器和其它大规模杀伤武器的出现,在干部中首先进行现代化防空知识教育。市人防委员会还专门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兼职防空干部、医护人员观看《广岛事件》影片。60年代,重点利用学习文件,观看影片,听国际形势报告等形式,对干部进行以克服和平麻痹思想为目的的战备教育。特别是“珍宝岛事件”发生后,全市人民同仇敌忾,声讨、揭露侵略者的罪行,使战备教育更加深入。70年代,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防空宣传教育,各影院均播放《城市人民防空幻灯片》,各单位张贴《人民防空知识及宣传挂图》。同时,制订发布了《战时防空期间交通暂行规定》、《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战时防空期间灯火管制办法》、《战时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层层贯彻,做到家喻户晓。并通过举办大型防空、战备展览,结合实际进行战备教育。展出消除空袭后果、人口疏散、人防工事、后方基地建设、战斗村建设、土武器生产和全民办后勤等8个内容的图片、模型和实物1000余件,全市有25万人通过参观受到教育。
1978年以后,随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防空战备教育内容以平战结合为主。先后巡回放映《首都地下城》、《走访地下城》、《巴蜀洞天》、《唐山地震后人防工事考察》四部影片。分发黑龙江省人防办编发的《地下之花》画册(其中选有佳木斯市地下蔬菜库、地下商店、地下冷库),播放《人防新貌》录象片。通过形象教育。使广大干部开阔了眼界,对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开展利用加深了认识。
1986年9月,人防教育的中心宣传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人民防空条例》。市委把贯彻条例列为普及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内容之一。全市印辅导材料11万份;组织培训宣传骨干15640名,各单位领导亲自宣传1520人次。报社、电台、电视台共发播宣传条例的稿件1834篇。播放有关的新闻片、专题片、知识竞赛节目等110次。至1987年统计,受教育人数为311600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97.4%。结合贯彻条例,城建、公安、卫生、邮电、交通等部门调整、充实了人防专兼职干部;教育部门承担起中学“三防”(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的教学任务;发电、粮食、物资、水电、商业、医药等部门重新修订了各项保障方案。佳木斯市宣传贯彻条例的做法在1987年6月召开的东北地区条例宣传教育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1985年,为在青少年中普及“三防”知识,在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在23所中学中普遍将“三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到1989年已发展到32所中学的129个班,共有5964名学生接受了“三防”知识教育。开课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被沈阳军区人防委授予“中学三防知识教育先进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