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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民族

章下序


  市区居住的民族有汉、满、朝鲜、回、赫哲、蒙古、苗、壮、锡伯、侗、土家、彝、瑶、达斡尔、鄂伦春、俄罗斯、水、白、畲、高山、维吾尔、撒拉、纳西等23个民族。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市区总人口为659730人,其中汉族631533人,占95.7%;少数民族28197人,占4.3%。
  新中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在平等和睦的大家庭中,紧密团结,共同参与地方政权管理,一道投身各项建设事业,为佳木斯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各自的贡献。